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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商标、专利、版权与知识产权实务动态

近期发布

中欧专利申请通过双边PPH加速审查
2026年7月11日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于2026年7月6日宣布,将从8月1日起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申请人可利用一方专利局形成的审查结果,请求另一方加快处理对应申请。该项目将与现有IP5 PPH框架并行,适用条件保持一致,且不设固定终止日期;在EPO提出PPH请求也不会产生常规程序费用以外的额外收费。

新增双边通道为中欧平行申请提供了更直接的加速选择,但PPH并不等于放宽授权标准,也不会自动解决权利要求不一致或申请时点不合适的问题。企业在决定使用哪一条PPH路径前,应先核对两地申请的最早日期、可授权权利要求及对应关系,并把加速请求与答审、分案和权利要求调整安排放在一起评估。真正能缩短周期的,仍是前期文件的一致性和清晰的程序管理。

澳印传统知识数据库接入与医药专利审查
2026年7月11日

2026年7月9日,在第三届印澳年度峰会公布的成果清单中,印度科学与工业研究理事会(CSIR)与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IP Australia)签署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KDL)访问协议。按照TKDL访问机制,澳大利亚专利审查员可在保密条件下将该库用于检索和审查,覆盖大量传统医药配方及相关文献。IP Australia此前已在审查手册中将TKDL列为非专利文献资源,此次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在正式访问和使用上的制度基础。

对涉及草药提取物、生物配方、复方制剂及其医药衍生应用的申请人,影响很直接:审查员更容易找到以往分散在传统医学文献中的现有技术,围绕新颖性、创造性和技术效果的质疑可能更早出现。法律上的专利授权标准并未改变,但检索深度和证据可得性提高,实务门槛随之上升。申请前应加强传统知识检索,并把提取工艺、组分比例、意外技术效果及可重复实验数据写得更具体,单纯对已知配方进行轻微改造的申请将更难获得稳定授权。

韩国技术泄露专案调查与专利数据风险监测
2026年7月11日

韩国知识产权部(MOIP,原韩国知识产权局 KIPO)于2026年6月29日公布技术泄露应对体系重组方案,并自6月30日起启动新架构。此次调整将原先与专利、外观设计侵权案件并行处理的商业秘密调查单独拆出,设立“技术泄露特别司法警察科”,重点处理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国家核心及尖端战略技术相关的泄露和窃取案件。技术警察编制由27人扩大至61人,其中21名调查人员进入该专门科室;专利审查、审判经验人员以及博士、律师和专利代理师等专业人才将被更多配置到调查一线。

新设的“知识产权保护分析科”将利用专利大数据识别高风险技术领域和机构,并结合举报奖励、企业与研究机构沟通网络,将异常信号转化为主动调查线索。韩国同时通过调查标准团队细化强制调查规范,扩大律师协助权、强制录音录像及案件进度通知。执法资源正从事后查案转向“数据预警加专业侦查”,但企业不能把官方监测当作内部风控的替代品;对核心算法、芯片工艺、训练数据和研发文档建立分级权限、访问日志及离职交接机制,仍是降低泄露风险最直接的做法。

新加坡PPH六个月首轮审查与费用优惠安排
2026年7月11日

自2026年7月1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对当日及之后提交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请求,力争自请求日起约6个月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较现有请求约10个月的周期明显缩短。新标准在7月首周进入实务执行与系统衔接阶段,PPH由一般性的加速选项进一步转向可用于安排申请、融资和市场进入节奏的时间管理工具。

另一项成本措施将于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PPH请求与新的检索和/或审查报告请求一并提交时,申请人仅需缴纳现行官方费用的70%。提速并不改变专利授权标准,申请人仍应确认新加坡权利要求与合作局已认定可授权或可专利的权利要求具有清晰对应关系,并在审查工作开始前提出PPH请求。对材料准备充分的申请而言,这一组合既能更早取得审查反馈,也能降低同步检索审查的官方成本。

英国商标数字化转型与AI版权政策协同
2026年7月11日

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在2026—2027年度企业计划中,将服务转型与AI版权列为本年度核心交付。官方页面显示,该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首次发布。专利端“One IPO”服务进入优化和旧系统退役阶段后,下一阶段将启动商标服务设计,并沿用专利端的共同技术与基础设施。UKIPO同时承认,商标申请增长已对听证和审裁服务造成积压,专利工作量也受到申请增长与系统切换影响,短期内仍可能出现延迟。

政策层面,UKIPO将与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及科学、创新和技术部推进AI与版权咨询后的政府行动,并制定机构内部应用AI的战略。实务上,这份计划更适合被理解为“基础设施迁移、积压治理和政策制定并行”的年度路线图,而不是已经完成的新法律框架。商标申请人应更早安排检索、提交和争议程序时间;AI开发者、平台及内容权利人则需继续关注训练数据透明度、许可、技术标准和执法方面的后续措施,避免把政策方向误当作已经生效的确定规则。

欧盟数字外观设计申请与三维动画文件规范
2026年7月11日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7月7日公布,2026年1月至6月共收到104,263件欧盟商标申请,较上年同期增长8.4%;同期欧盟外观设计申请为61,951件,同比略降1%。两类申请合计达到166,214件,创下EUIPO上半年递交量新高。增长主要由商标申请推动,但高位运行的外观申请量仍表明,企业对欧盟统一权利的需求没有减弱。

与申请量数据同时进入实务视野的,是7月1日起全面适用的外观设计新框架和技术要求。EUIPO现已接受OBJ、STL格式的动态3D呈现及MP4动画呈现;每项外观的动态或动画文件限一个,单个附件最高20MB,每项外观附件总量最高20MB,整件申请最高1GB,静态JPEG则可提交最多10个视图。多项申请最多可纳入50项外观,并对追加设计采用统一费率。新规则结束了申请材料长期依赖有限静态视图的做法,但文件形式更丰富并不等于保护范围自动扩大。申请人仍需控制视图之间的一致性,提前核验模型完整性、MP4的H.264编码与无音轨要求,并把技术测试纳入提交前检查,否则更先进的呈现方式也可能变成程序风险。

英国中小企业以外观设计和商标构建分层保护
2026年7月11日

2026年7月9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以定制音频设备防尘罩企业 ARB Covers 为案例,介绍小型企业如何在产品发布前把知识产权纳入开发流程。该公司已注册约15项外观设计,并为品牌取得商标保护;创始人在推出新品前先评估可保护内容,并借助 Business & IP Centre 等渠道获得专业支持。案例本身并非法律规则更新,而是一则很具体的实务信号:对资源有限的企业,保护策略不必从复杂诉讼开始,可以从识别产品外观、品牌名称和发布时间做起。

更稳妥的做法是分层配置权利。注册外观用于锁定产品可视特征,商标保护持续积累的品牌识别;英国未注册设计权及补充未注册设计保护可能自动产生,但适用对象、期限和举证要求并不相同,不能替代注册。对容易被快速仿制的细分产品,中小企业应保留设计图、打样记录和首次披露证据,并在公开销售前评估注册窗口。权利组合的价值不在于“注册得越多越好”,而在于让竞争者复制产品、包装和品牌时面对不同层次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