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发布面向大语言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发明的审查补充指引,将训练数据合规正式纳入专利审查考量。若申请中的AI模型基于受版权保护的数据集进行预训练或微调,申请人需要在说明书中提交数据来源合法性声明。指引同时引入首批“数据来源白名单”,涵盖多个受信任的开源数据集;明确引用白名单数据的申请,可免于额外的数据版权审查,并适用优先审查通道。这一变化把过去多由研发、版权或数据治理团队处理的问题直接带入专利申请流程。白名单机制能否真正降低审查成本,还取决于清单范围、更新频率和具体执行口径,但申请人已没有理由等到答审阶段才补做数据溯源。训练数据的授权文件、开源许可、版本信息和...
商标恶意抢注治理继续前移,撤三与无效程序同时收紧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围绕深化商标恶意抢注治理发布专项通报,并同步公布一批围绕“快速无效宣告”的指导性案例,信号很直接:对大规模囤积、傍名牌、蹭热点这类商标布局,行政治理不再只是强调打击态度,而是在程序上继续提速,在证据审查上继续压实。对品牌方来说,这不是一句泛泛的“加强保护”,而是案件节奏、取证方式和维权预期都在往更务实的方向调整。更值得重视的是,通报把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里的证据问题摆到了台前。过去一些答辩材料之所以还能勉强过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单据、合同、发票、宣传页之间的断裂没有被同样强度地追问。现在口径明显更严了。仅靠发票中列一个名称、少量形式化出库记录,或者为了维持注册而临时拼接出的...
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例细化 AI 创造性与补交数据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7月2日集中发布2025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典型案例的详细评析,进一步展开了4月公布的案件要旨。人工智能领域,“基于音频生成动态图像的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案维持专利权有效,并将模型设计、模型训练与模型应用的阶段区分纳入创造性“三步法”判断,强调应结合应用场景、处理对象、训练方法和输出效果识别实质区别,而不能把算法在新场景中的使用简单视为常规替换。医药领域,辉瑞克唑替尼晶型案明确,申请日后补交实验数据并非当然排除;关键在于其证明的技术效果能否从原说明书公开内容中得到、实验方法是否合理、结果是否可靠,并须接受对方质证。两类案件释放出一致信号:复杂技术专利的稳定性越来越依赖申请...
最高法明确专利外国申请保密审查的完成地证据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2026年7月13日公开(2022)最高法知行终255号行政判决,驳回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上诉,维持EDAN...
商标治理、AI证据链与区域制度重排
JCIP Weekly Brief | IP周报
期号:JCIPWB2605#4
本期聚焦商标真实使用与申请意图、AI专利和版权披露、GUI外观设计图纸要求、欧盟规则外扩以及非洲区域知识产权制度变化。
从本周资讯看,知识产权规则正在共同转向更早的事实核验、更细的证据拆分和更强的本地化准备。
本周核心判断
本周的主线不是单一制度更新,而是审查、登记和区域协作都在向“可证明、可拆分、可落地”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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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IPA启动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严监管继续前移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方案》,明确 2026...
证据门槛前移,程序与场景治理同步加深
JCIP Weekly Brief | IP周报
期号:JCIPWB2604#4
AI 证据化、商标语境化与数字外观设计风险,在 4 月下旬同步前移。
基于 jcipo 中文资讯栏目自 2026 年 4 月 18 日以来站内可见文章整理,聚焦五条最具实务含义的变化。
本周核心判断
这一周最明显的变化,不是规则突然变多,而是各法域都在把“申请、使用、授权、传播”重新拧成一条证据链。
从墨西哥对 AI 内容与保留权利的处理,到 EUIPO...
申长雨与WIPO总干事邓鸿森会谈:“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研究启动,国际体系运用与TISC合作信号同步升温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消息称,局长申长雨与来访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举行双边会谈,议题包括知识产权领域最新发展、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合作等。会谈中,中方表示正在认真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开展未来五年的顶层设计,并将继续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WIPO方面则特别提到,中国在PCT国际专利、海牙体系外观设计和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方面稳居世界前列。这条消息更值得从“政策信号”而非“规则已变”来理解。它暂时并不意味着PCT、马德里或海牙体系的具体程序已经调整,但对企业和代理机构释放出两个现实指向:一是未来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涉外布局可能...
中美欧日韩五局将IP5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延长至2029年1月5日:规则不变,全球专利加速布局的确定性上升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知识产权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共同决定,将IP5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自2026年1月6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9年1月5日结束。官方同时明确,申请人依据该试点提出PPH请求的条件与程序保持不变。这意味着,在全球专利审查资源持续承压、企业跨法域布局更强调时效与预算协同的背景下,申请人至少在未来三年内仍可按既有路径使用IP5工作共享机制,加快相关申请的审查节奏。这则消息表面上是一次“续期不改制”的程序公告,实则为国际专利布局提供了更重要的制度信号:各局并未借续期之机提高门槛、重写接口或切换规则,而是选择延续一套市场已相对熟悉的加速工具。对希望围绕同族申请开展多局并行推...
CNIPA 修订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AI、大数据与算法相关发明的审查边界被进一步写清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5 年末公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修订,已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次调整将第二部分第九章第 6 节的标题明确改为“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相关规定”,并新增针对《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审查标准,进一步把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决策等新领域常见争议点写入更明确的审查语言之中。这不是一次单纯的文字更新。对企业、研发团队和代理机构而言,新规则把审查重点从“有没有使用...
7月起商标代理业务原则上转为线上提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推行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的通告》,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涉及电子证据的业务,应按照相应提交指引办理。此次调整覆盖商标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查审理及发文环节。按现行收费安排,商标变更业务网上申请免费,其他商标业务网上申请通常可享受九折优惠。对代理机构而言,变化不只是把纸质文件转换成电子文件,账号权限、委托链条、证据格式、文件版本和期限管理都需要纳入统一流程。线上留痕会提高材料流转的可追溯性,也有助于监管部门识别异常提交和恶意注册线索,但电子化本身不会替代实体审查。申请人与代理机构...
CNIPA将马德里“撤三”送达改走国际局,失权风险开始前移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2026年6月4日发布通知,并自6月5日起调整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撤三业务部分法律文书的发送形式。针对《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正当理由的通知》以及注册人期满未答辩后作出的相关决定、结案通知,不再向注册人直接纸件邮寄,改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向注册人转发电子文书。这不是简单的“纸改电”。对不少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中国的权利人而言,通知能否第一时间进入正确邮箱、是否由WIPO登记代表及时接收、境外总部与中国团队能否同步动作,已经直接影响答辩准备和权利存续。最近一段时间业内持续讨论这项变化,原因也很直接:失权风险开始从案件实体判断,前移到送达链路和内部协作本身。登录后继续阅读...
CNIPA把恶意抢注无效审理再提速,独任审查开始试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就优化商标异议及无效宣告程序审查周期作出最新安排,开始针对一类高度集中的恶意抢注案件试行更简化的审查路径。按官方通报口径,若案件涉嫌“规模化抢注”,且被申请人在无效宣告审查阶段无正当理由拒不答辩,相关案件可由原先的合议组审查转入“独任审查制”,以压缩审理时间。这项变化的意义不只在于快。它把商标后续程序中的一个现实难点摆到了台面上:对不少品牌权利人来说,真正拖慢维权节奏的,并不是事实本身有多复杂,而是面对批量抢注、形式化拖延和低质量抗辩时,程序资源被过度占用。局方预计,这类案件的平均审结周期有望压缩至4个月以内,释放出的信号已经很明确——对恶意抢注的行政确权打击,正在从“能不能管”进...
商标评审电子证据二期上线后,举证不只是上传材料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宣布“商标评审电子证据综合服务平台”二期上线,并正式开放涉案电子证据的区块链直连通道。表面看,这是商标评审里的又一次系统升级;放到实务里,它碰到的却是最难啃的一块:电子证据怎么更顺地进入案件、怎么更快被核验、又怎么在双方程序里被有条理地组织和理解。这一步要和今年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一起看。商标局已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代理办理的商标业务原则上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据提交也有了更细的格式、容量和专用通道要求。现在平台二期继续往前推,真正变化不在“能不能上传”,而在“证据会不会被系统化地保存、传输和解释”。对品牌方、被申请人和代理机构来说,答审思路都要跟着改...
马德里指定中国送达实务生变:CNIPA不再向本地代理同步转送通知,权利人期限管理进入“自行监控”时代
据 JD Supra 于 2026 年 2 月披露并由 Womble Bond Dickinson 于 2026 年 3 月再次发布的观察,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在马德里体系指定中国的案件中,已不再将相关回应通知同步转送给中国本地商标代理,而是改为直接向 WIPO 登记代表送达;在部分情况下,则直接送达权利人本人。若这一做法持续,许多企业过去依赖“境外代表—中国代理双重接收”的习惯路径将被打破。
这项变化的真正冲击,不在于谁先看到通知,而在于期限管理责任被重新分配。对于不使用撤销、异议、无效等需要答辩或提交证据的程序,若国内代理不再当然收到副本,企业就不能再默认由中国代理自动触发后续响应。申请人和全球品牌管理团队需要主动监控寄送至 WIPO...
CNIPA工作方案强化技术出口中的知识产权转让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并提出加强与商务部门协调,依法严格管理技术出口中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该表述并未另行创设一套独立审批制度,但释放出更明确的执行信号:涉及限制出口技术、关键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软件著作权的跨境交易,预计会面临更细致的材料核对、部门协同和安全影响评估。对生物医药和高端制造企业,风险往往不只存在于直接出售专利。独占许可、实际控制权变化,以及技术包与知识产权捆绑转让,也可能进入审查视野。企业在签署跨境许可、技术合作或并购文件前,应先厘清技术出口属性、权利归属和许可范围,并为交易目的、技术边界及其对国内创新...
中欧双边PPH进入实操阶段,跨局加速路径正式启用
2026年8月1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进入8月上旬后,实务端开始按新安排推进基于PCT及国家阶段工作成果的加速请求:申请人可利用CNIPA或EPO一方形成的积极审查结果,请求另一方加快对应申请的审查,从而减少重复检索和审查工作的时间成本。对同时布局中国和欧洲的申请人而言,PPH的价值不只是“更快”,而是可以把两地申请的审查顺序纳入更主动的组合管理。尤其在EPO端,适用PPH本身不收取常规程序之外的额外官方费用,企业可结合首个积极审查意见出现的时间、权利要求一致性和各市场确权优先级决定何时提出请求。不过,加速并不等于放宽授权标准;若希望真正利用这一通道,...
中国商标法大修正式通过,品牌注册与使用都要重算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26年6月26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并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7月初密集释放的官方解读,让外界迅速看清了这轮修法的真正重点:它不只是补几条程序规则,而是在重新定义商标申请、使用、管理和维权之间的边界。很多企业最先看到的是“恶意抢注”和“囤积申请”被重罚,但更深的一层,是制度开始明显转向“真实经营导向”。申请是不是为了实际使用,持有规模是否与经营需要相匹配,注册后是否存在误导性使用,维权是否越界,这些问题以后都不会再被放在边缘位置。对品牌团队来说,这已经不是一轮只影响代理人或审查员的修订。登录后继续阅读全文登录或注册后可阅读完整内容,包括详细分析与实务建议。登录注册
商标法二审稿再压恶意囤积,注册思路该收紧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相关立法程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公开释放的制度方向看,这一轮修订并没有停留在口号层面,而是继续把矛头指向非正常申请、恶意抢注和“囤而不用”的商标堆积行为。对很多品牌方来说,问题已经不只是“还能不能先多报一点”,而是商标申请与实际经营之间的距离,正在被制度要求拉近。这件事的分量,也不只在于多了几条限制。过去几年,监管层对恶意注册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申请持续表态,市场对此并不陌生;二审稿更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它把这种取向进一步往可执行的规则上推进。对企业商标团队、法务负责人和代理机构而言,真正需要重算的,是商标池管理、类别布局、...
商标囤积、AI署名与平台证据,这一周的规则都在往实处压
JCIP Weekly Brief | IP周报
期号:JCIPWB2606#4
本期聚焦中国商标法修订、AI参与创新与创作、电商平台证据、数字外观设计、专利程序窗口和非洲区域知识产权协同。
这一周的共同信号是:规则正在从原则表态转向申请文件、电子证据、权利归属、平台记录和程序期限等更具体的执行环节。
本周核心判断
知识产权合规正在从申请后端的补救动作,前移到业务文件、申请文本和电子证据能够彼此扣合的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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