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Insights

资讯

聚焦商标、专利、版权与知识产权实务动态

近期发布

新加坡虚拟商品商标审查与商业使用证据
2026年7月19日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在2026年7月16日更新的商标实务材料中,进一步细化了虚拟商品及Web3.0相关服务的申请口径。第9类的可下载虚拟商品、第35类的虚拟商品零售服务和第41类的虚拟娱乐服务,需要使用更具体、能够说明数字内容或服务性质的描述;仅以“虚拟商品”或“NFT相关服务”等宽泛表述申报,面临补正或限缩的风险。

更直接的变化落在连续五年不使用撤销的举证上:在元宇宙空间展示带有商标的虚拟物品,未必足以证明商标在新加坡获得真实商业使用。权利人应保存交易记录、付费或兑换数据、面向新加坡用户的营销材料、访问与订单来源等证据,用来说明虚拟商品发生实际交易,或至少对本地消费者形成清晰的商业指向。对抢先覆盖大量虚拟类别、但尚未建立真实业务的品牌而言,注册范围与证据留存需要同步收紧。

印尼加入海牙体系后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网络
2026年7月19日

印度尼西亚司法部及知识产权局(DGIP)于2026年7月14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加入书。按该文本通常的生效安排,印尼预计将在今年第四季度成为可通过海牙体系指定的外观设计保护法域。届时,境外申请人可通过一份国际申请将印尼纳入保护布局,申请阶段不再沿用过去以本地单独递交为主、常伴随文件认证和印尼语材料准备的路径。

印尼的加入将补上东盟主要市场在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网络中的一块重要拼图,也会让消费电子、家居、时尚和交通工具等设计密集型企业更容易把印尼纳入区域组合申请。不过,海牙指定并不等于印尼国内审查要求全部消失;申请人仍应留意生效日期、指定费、图样规范、驳回期限以及可能需要本地代理处理的后续程序。更实际的做法,是现在就梳理计划在第四季度提交的设计组合,比较国际申请与印尼单独申请在时间、费用和披露策略上的差异。

卡塔尔与海湾地区商标法律框架的区域协调
2026年7月19日

7月16日,地区知识产权机构 Al-Ajaleen 发布更新,再次梳理卡塔尔实施《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的制度影响。需要澄清的是,这并非2026年本周首次生效的新规:卡塔尔第56号部长令及相关实施条例于2023年7月9日刊登官方公报,并自2023年8月10日起实施。该框架缩短了部分审查、补正和异议期限,并调整注册、续展等官方费用,使卡塔尔的商标程序更接近已采纳该法的其他 GCC 成员国。

对跨国品牌而言,统一底层规则有助于降低多国申请和维权中的制度差异,但它没有建立类似欧盟商标的单一注册机构或区域性权利。企业仍须逐国提交申请,并分别核对卡塔尔、沙特及阿联酋在期限、费用、商品服务分类和执法程序上的实际做法。更稳妥的策略,是把法律趋同视为区域组合管理的便利,而不是把 GCC 当成一个可由单份申请覆盖的商标法域。

坦桑尼亚与乌干达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东非法律环境
2026年7月19日

2026年7月中旬,东非两项知识产权制度调整在行业内得到集中确认。坦桑尼亚的《2026年成文法(杂项修正)法案》仍处于立法推进阶段,拟同时修改《商标与服务标志法》和《专利注册法》:让指定坦桑尼亚的 ARIPO 商标获得国内效力,明确保护知名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并把专利保护期由十年调整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同时强化实用新型制度。改革若按现有文本通过,将减少部分重复申请并修补区域权利在国内执行中的法律缺口,但企业仍应等待最终文本、生效日期和实施细则。

乌干达方面,议会于2026年3月通过《版权与邻接权法》修正案,随后完成总统签署。新制度提高侵权处罚,引入由乌干达注册服务局签发的线上内容下架和访问屏蔽命令,并通过无障碍格式复制等例外落实《马拉喀什条约》的要求。对版权人、流媒体、社交平台和内容分发商而言,合同期限、权属登记、通知处理和电子证据保存都需要重新检查。两国改革方向并不完全相同,却共同显示东非正从“权利是否被承认”转向“权利如何在区域和数字环境中被执行”;跨境经营者不宜把这一趋势误读为统一规则,逐国合规仍是更稳妥的做法。

外国专利申请人与美国注册专利代理人合规衔接
2026年7月12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再次提醒,自2026年7月20日起,只要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中至少一方的住所不在美国及其领地,原则上即须由在USPTO注册且状态良好的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代理。新规适用于实用、植物和外观设计等各类专利事项,并覆盖该日起USPTO收到的新申请文件、修正、答复、信息披露声明、请求书及多数后续文件;即使相关申请早于生效日提交,也不能继续沿用未代理状态处理后续往来。

对外国申请人而言,真正紧迫的不是重新提交既有案件,而是逐案检查7月20日以后到期或计划递交的文件,尽快完成代理委任、权限确认和签字流程。规则仍保留少数必须由特定当事人本人签署的文件例外,且缺少注册代理人签字并不必然阻止新申请取得申请日,但相关文件可能需要补正或不被录入。临近生效日再安排代理,最容易把本可控的程序变化变成期限风险和额外费用。

WIPO全球商标与专利组合管理服务现代化
2026年7月12日

2026年7月8日,美国代表团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68届成员国大会开幕致辞中,将全球申请体系的现代化列为重点议题。美方呼吁清理马德里体系中妨碍商标权人充分使用该体系的“陈旧要求”,并主张把PCT申请产生的资源更多投入体系本身,建设可统一管理企业全球知识产权组合的仪表板和门户,尤其便利中小企业。上述表态目前属于成员国提出的改革方向,并不等同于WIPO已经通过新的程序或预算安排。

两项建议都在回应跨境申请人长期面对的同一类成本:重复提交信息、系统入口分散,以及不同权利类型之间缺少统一的组合视图。简化马德里程序有望减少不必要的形式负担;全球资产管理门户若要真正有用,则还取决于数据标准、各局系统互通和权限治理。对中小企业来说,关键不只是增加一个新界面,而是能否实质减少重复操作、期限管理和外部服务成本。

墨西哥工业产权新条例与程序审查要求
2026年7月12日

墨西哥新版《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2026年7月22日正式施行。该条例于4月28日公布,以202条规定取代沿用多年的旧框架,进一步细化2020年新法留下的程序问题,包括办理期限、证据提交与审查、线上侵权程序、专利及临时申请、非传统商标和获得显著性等事项。对正在墨西哥申请、许可或维权的企业而言,生效日之后的文件准备和程序安排将更依赖新条例的具体要求。

这次更新的价值不只在于增加规则数量,而在于减少过去由解释和实务惯例填补的空白。法律确定性提高后,申请人仍需尽快核对在办案件的期限计算、证据格式、授权文件和内部审批流程;规则更清楚,并不等于程序风险自动降低,准备不足反而更容易在新旧制度衔接期暴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