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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C收紧并行撤销案暂缓标准,EPO异议同步提速
2026年2月17日,UPC上诉法院在bioMérieux诉Labrador Diagnostics案中,拒绝因并行进行的EPO异议而暂缓撤销上诉程序,也拒绝为了等待EPO口头审理结果而顺延上诉理由书期限。法院给出的信号很直接:同一件欧洲专利同时落在UPC与EPO手里,并不会自动触发“先等等看慕尼黑”的程序逻辑。是否暂缓,仍是法院的裁量问题,而且要看个案中的利益衡量,而不是看有没有并行异议这一个事实。
这件事之所以值得追踪,不只因为它影响撤销之诉本身。对准备在并行期内主张侵权、抗辩有效性,乃至考虑申请初步禁令的一方来说,程序节奏正在被重新校准:UPC不愿轻易为EPO让路,EPO则已通过公开说明与指南把并行法院案件触发的异议加速机制写得更具体。双轨制没有消失,但等待空间明显变窄了。
UPC并行撤销案不再轻易暂停,EPO异议也提速了
2026年2月17日,UPC上诉法院在bioMérieux诉Labrador Diagnostics案中,拒绝因并行进行的EPO异议而暂缓撤销上诉程序,也拒绝为了等待EPO口头审理结果而顺延上诉理由书期限。法院给出的信号很直接:同一件欧洲专利同时落在UPC与EPO手里,并不会自动触发“先等等看慕尼黑”的程序逻辑。是否暂缓,仍是法院的裁量问题,而且要看个案中的利益衡量,而不是看有没有并行异议这一个事实。
这件事之所以值得追踪,不只因为它影响撤销之诉本身。对准备在并行期内主张侵权、抗辩有效性,乃至考虑申请初步禁令的一方来说,程序节奏正在被重新校准:UPC不愿轻易为EPO让路,EPO则已通过公开说明与指南把并行法院案件触发的异议加速机制写得更具体。双轨制没有消失,但等待空间明显变窄了。
UKIPO 收紧撤三举证:平台订单不再天然算“真实使用”
UKIPO 于 2026 年 4 月更新的撤三(non-use revocation)官方指引,配合近两年的多份审查法庭裁决,正在把防守方的举证门槛往上推。形式上,公开的 Tribunal Practice Notice 列表里,最新与商标相关的正式 TPN 仍是 2024 年 7 月的 TPN 1/2024;但在实务层面,法庭对“真实使用”的口径已经更细、更硬。仅凭平台后台截图、零散订单记录或无法落到英国消费者的交易痕迹,越来越难单独撑住注册。
这对跨境电商卖家尤其敏感。过去不少商标持有人习惯用 Amazon、Etsy、独立站或应用商店页面来证明品牌“在卖”;现在的问题不是页面有没有出现,而是这些材料能不能拼成一条可信的商业链:卖给了谁、卖到哪里、持续了多久、是否真的面向英国市场、交易规模与频率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证据链一旦断开,法庭就很可能把它看成更接近“象征性使用”的留痕,而不是足以保住商标的市场行为。
AI 灌水式现有技术出现后,EPO 的可实施性规则成了答审抓手
近期,围绕“AI 批量生成技术文献会不会冲击专利新颖性判断”的讨论,在欧洲专利实务圈明显升温。公开可确认的基础,并不是一份已公开的新法条,而是 EPO 2026 版《审查指南》中继续保留并强调的老规则:被援引的文献性现有技术,必须向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足以实施相关技术教导的信息。换句话说,文本写得像一回事,并不自动等于它真能拿来毁掉申请。
这条规则放到生成式 AI 语境里,分量一下变重了。尤其在化学、材料、生物和配方类案件中,海量自动枚举的分子、马库什组合或功能性设想,看上去很容易制造“先公开过”的压力;但只要文献缺乏可重复的技术路线、关键参数或实验支撑,申请人就有空间把争点从“像不像现有技术”拉回到“它到底能不能被真实实施”。
7月起 EUIPO 接受 3D 外观设计文件,海牙优先权流转仍在过渡期
EUIPO 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进入外观设计改革第二阶段。对申请人最直接的变化,是单一设计可提交一份 3D 对象文件(OBJ、STL)或一份动态对象文件,而不再只能围绕有限张静态视图来组织表达。对消费电子、数字产品、装备部件和复杂曲面产品来说,这不是小修小补,而是提交逻辑本身在变。
但市场上很容易把这一步读成“EUIPO 与 WIPO 海牙体系已经打通,3D 文件可以原样一路走到底”。目前公开可见的信息并不支持这样下结论。WIPO 的 ST.92 标准确已扩展到工业品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交换,也允许在数据包中纳入 3D 文件;可 EUIPO 自身在公开演示里仍提示,若申请人预计后续要把该申请作为优先权来源使用,仍可考虑先以静态表示提交。更关键的是,海牙体系本身并不要求像马德里那样存在“基础申请”,真正会落到实务里的,是优先权文件流转、表示一致性和后续审查可读性这几件事。
可信旗手接入版权通知 API,欧盟平台治理开始重写投诉入口
DSA 之下,“可信旗手”原本就享有被平台优先处理的程序位置。现在,围绕首批获认证可信旗手的版权侵权通知 API 工具包沙盒测试,EUIPO 观测站正协助欧盟委员会把这套机制往更深一层推进:部分大体量版权方及其代理机构,不再主要依赖各平台各自为政的网页表单,而是尝试把标准化、结构化的侵权通知直接送入平台治理链路。
这一步看上去是技术接口,实质上却在改写平台版权执法的入口。谁能更快送达、谁的通知被系统优先消费、谁能在大规模侵权爆发时保持连续投递,都会跟着变化。对长期被盗版分发、镜像站与搬运矩阵困住的内容权利人来说,这可能是近年最接近“系统级治理工具”的一次尝试;对平台而言,它也把误杀、过度下架和责任留痕的问题推到了更前面。
JPO 年中修订后,MLLM 专利申请不能只写模型流程
围绕日本特许厅(JPO)2026年年中修订的《AI 相关发明审查指南》,市场最该关注的不是又多了几个 AI 例子,而是多模态大语言模型(MLLMs)和跨模态生成式 AI 终于被单独放进了答审逻辑里。对申请人来说,这会直接改变说明书怎么写、权利要求怎么收、以及面对创造性和记载要件质疑时该把技术效果落在哪一层。
这一步并不突兀。JPO 在 2024 年已经追加了 10 个 AI 相关审查事例,2026 年 3 月发布的 AI 相关发明动向报告也把生成式 AI 快速扩张、多模态 AI、提示工程等纳入更细的观察框架。现在再把 MLLM 与跨模态生成式 AI 拉进审查口径,实务重点已经很清楚:日本审查不太会满足于“系统用了大模型”,而会继续追问跨模态处理到底解决了什么具体技术问题。
商标评审电子证据二期上线后,举证不只是上传材料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宣布“商标评审电子证据综合服务平台”二期上线,并正式开放涉案电子证据的区块链直连通道。表面看,这是商标评审里的又一次系统升级;放到实务里,它碰到的却是最难啃的一块:电子证据怎么更顺地进入案件、怎么更快被核验、又怎么在双方程序里被有条理地组织和理解。
这一步要和今年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一起看。商标局已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代理办理的商标业务原则上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据提交也有了更细的格式、容量和专用通道要求。现在平台二期继续往前推,真正变化不在“能不能上传”,而在“证据会不会被系统化地保存、传输和解释”。对品牌方、被申请人和代理机构来说,答审思路都要跟着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