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近期发布
CAFC在TrackTime案重划软件代码§112(f)判断边界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2026年7月2日发布的先例判决 TrackTime, LLC v. Amazon.com Services LLC 中,撤销了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针对相关“executable program code”条款作出的不明确性无效裁决,并发回重审。争议核心不是这些代码表述当然具有结构,也不是法院已认定其必然排除35 U.S.C. § 112(f),而是地方法院此前的分析不足以支持把相关条款直接视为功能性限定。CAFC要求结合完整权利要求、所执行的具体功能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该表述的理解重新判断,尤其指出 Dyfan 等先例下,对软件术语是否传达“足够结构”的审查不能停留在抽象词义。
对软件和数据处理类专利而言,这一判决会让§112(f)与明确性争议更依赖具体技术语境和证据记录。专家证言、既有程序或现成代码在相关技术领域中的通常理解,都可能影响“code”“logic”等术语是否只是功能性占位词。实务上,申请人和诉讼团队不宜把“可执行程序代码”本身当作结构安全港;更稳妥的做法是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把代码执行的操作、技术关系及可识别实现写得更具体,同时在无效或权利要求解释争议中及早准备本领域技术人员视角下的证据。
NO FAKES法案为深度伪造争议加入反通知程序
美国国会正在推进的《2026年保护原创、促进艺术及维护娱乐安全法案》(NO FAKES Act of 2026)试图为生成式AI造成的数字替身与深度伪造问题建立统一的联邦规则。截至2026年8月8日,参议院版本S.4591的最新正式动作仍是6月24日经司法委员会报告并列入参议院立法日程,尚未成为法律。现行报告版本把个人声音和视觉肖像纳入一项可许可的联邦财产权:权利人死亡后先享有10年保护,如能证明持续、授权的公开商业使用,可按5年续展,但最长不超过死后70年。近期行业解读特别关注其平台责任设计——在线服务收到合格通知后需处理涉嫌未经授权的数字替身,同时上传者可提交反通知,主张内容并非数字替身、已获授权或属于法定排除情形;平台如选择恢复内容,原则上需在收到反通知至少14日后恢复,除非权利人已经提起诉讼。
这一“通知—反通知”结构明显借鉴了DMCA,但并非简单照搬。反通知要求上传者提供经公证或见证的实体签名、联系方式、善意陈述并接受联邦法院管辖,虚假通知或反通知还可能触发高额责任;另一方面,法案为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图书馆、档案馆、非营利教育机构及相关员工设置了明确排除,并继续保留新闻、评论、批评、学术、讽刺等表达空间。它试图解决的核心矛盾很清楚:深度伪造传播速度要求快速下架,但过于单向的通知机制也容易误伤合法创作。对平台、内容产业和AI服务商而言,真正的合规压力很可能来自通知审核、证据留存、反通知处理和诉讼衔接,而不只是增加一个“删除内容”按钮。
墨西哥技术转移登记处细则明确,IP许可合规进入新阶段
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于2026年8月5日进一步明确新设“技术转移登记处”(Technology Transfer Registry)的运营与合规细则,以配合新版《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93至196条落地。该登记机制面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许可及特许经营协议,企业需要更系统地处理协议信息、登记程序及后续变更等事项,而不能再把登记视为交易完成后的单纯行政步骤。
对在墨西哥开展跨境许可的企业而言,真正需要关注的是登记与合同效力、第三方对抗、税务处理和权利执行之间的衔接。新规则会促使法务、税务和业务团队更早核对许可范围、主体信息、费用安排及文件一致性;涉及既有协议的企业也应检查是否存在补充登记或更新需求。程序要求本身并不复杂,但遗漏可能把原本可控的许可交易变成后续举证和执行中的薄弱环节。
UKIPO升级One IPO,AI辅助专利申请新增机器可读申报要求
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于2026年8月6日推进“One IPO”数字专利服务二期。按照此次公布的安排,专利申请流程进一步转向结构化电子数据,传统纸质及PDF表单的使用空间继续收窄;新版电子申请还加入与AI辅助撰写及发明人归属有关的专门元数据字段,使AI工具使用情况开始进入形式审查的数据校验环节。
对通过API或自动化工具批量递交申请的团队,变化尤其直接:提交数据包若缺少规定的AI工具使用声明,或字段格式不符合系统要求,可能收到形式缺陷通知,并影响加速审查资格。这里的风险首先不是AI生成内容能否获得专利,而是申请数据能否通过机器校验。申请人因此需要把AI使用记录、发明人确认和提交字段映射纳入递交前检查,否则原本用于提速的自动化流程反而可能成为程序延误的来源。
UPC拒绝等待EPO异议,无效反诉进入更快审理节奏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中央分庭于2026年8月4日在一起涉及通信标准必要专利(SEP)的案件中作出程序指令。面对UPC侵权诉讼中的专利无效反诉与欧洲专利局(EPO)平行异议程序并行的局面,法院拒绝了暂停UPC程序、等待EPO异议结果的请求,并将无效争议置于更紧凑的审理安排之下。
这项处理方式释放出的信号很直接:平行EPO异议未必能成为拖慢UPC案件的可靠工具,诉讼团队也更难把关键专家证言留到程序后段再集中补充。对SEP及其他高价值欧洲专利争议而言,真正需要调整的是证据准备节奏——无效理由、技术专家意见和书面证据应更早成形,否则“晚提交”本身就可能成为程序风险。该指令是否会在更多分庭形成稳定做法仍需观察,但UPC强调速度与程序纪律的方向已经相当清晰。
海牙体系指定欧盟取消外观多项申请同类限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于2026年8月7日发布海牙体系指定欧盟的实务更新,确认随着欧盟外观设计制度改革推进,通过海牙国际体系指定欧盟的多项外观设计申请不再受“所有设计必须属于同一洛迦诺分类”的限制。企业因此可以在一份国际申请中组合不同类别的设计,例如产品外壳、图形用户界面和包装设计,并按照新的多项申请费用安排处理欧盟指定。
这项变化直接改善了跨产品线外观组合申请的灵活性,也会改变企业评估海牙路径与欧盟直接申请路径时的费用模型。对消费电子、智能硬件和跨境品牌而言,今后更适合按同一上市项目或产品组合统筹外观申请,而不是先按洛迦诺分类拆分;但“可以跨类合并”并不等于所有设计都适合放进同一申请,申请人仍应结合公开节奏、权利组合和后续争议风险决定分组方式。
西班牙为跨境商标抢注引入快速调解通道
西班牙专利商标局(OEPM)于2026年8月5日推出针对跨国商标抢注与电商仿冒争议的快速调解机制,并将其嵌入商标异议程序。按照此次公布的安排,真实品牌所有人,尤其是遭遇代理商或其他主体在西班牙抢先申请的海外品牌,在提交在先使用等证据后,可请求OEPM调解中心快速介入;相关机制强调在48小时内启动调解,以尽早处理权属与使用争议。
这一程序把部分商标争议的处理重点前移到异议阶段,对跨境电商品牌的证据管理提出了更直接的要求。若抢注方拒绝调解或提交虚假使用材料,其后续撤销程序可能面临更高的官方审查费及对方律师费负担。对进入西班牙市场的企业而言,实务重点不只是更快提出异议,而是提前保存销售记录、平台页面、授权链条和品牌使用材料;快速通道能否真正压缩恶意抢注的操作空间,还要看OEPM后续案件中的执行尺度与费用规则如何落地。
欧盟将开源硬件与3D打印平台推向更严格的知识产权治理
欧盟委员会与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侵权观测站于2026年8月6日发布针对开源硬件托管平台和3D打印模型分享社区的专项治理备忘录,将这类服务进一步纳入《数字服务法》(DSA)框架下的知识产权风险治理视野。备忘录针对平台上三维数字模型确权与重复传播的问题,强调引入设计图谱比对、查重等技术措施,并要求平台更有效处理涉及受保护专利或外观设计的.STL等文件。
监管关注点正在从传统的成品侵权链接延伸到可直接用于制造的数字设计文件。尤其在权利人通过“可信旗手”等机制发出通知后,平台如何识别、限制下载并防止重复上传,可能成为评估其治理措施是否充分的重要环节。对开源硬件和3D打印社区而言,开放分享本身并未失去空间,但平台若长期忽视清晰的权利冲突信号,未来承担的合规与责任风险会明显上升;权利人也应同步完善设计文件指纹、版本记录和权属证据,以便更快完成通知与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