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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知财高院放宽PCT优先权转移的证据要求
2026年8月4日,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撤销了日本特许厅此前关于 Broad Institute 的 CRISPR-Cas9 专利无效裁决。争议焦点落在经PCT途径提出申请时,基础申请优先权是否已在国际申请日前有效转移。法院认为,《巴黎公约》第4A(1)条所称“合法继受人”的认定,并不当然要求当事人提交转让契据等客观书面文件;如果能够证明转让人与受让人在PCT申请前已经形成共同的转让合意,优先权主张仍可成立。
该判决被视为首个在高等法院层面直接审理CRISPR-Cas9相关专利优先权主张有效性的判决,其实务影响也超出这一技术领域。它降低了“必须存在特定形式书证”的刚性程度,但并不等于优先权转移可以缺乏证据支持:申请人仍应尽量保留能够证明合意形成时间、主体及内容的同期材料。对跨国研发合作和多申请人PCT项目而言,更稳妥的做法仍是在国际申请日前把权利链条和转让记录整理清楚,以减少后续无效程序中围绕优先权资格发生的事实争议。
中欧双边PPH进入实操阶段,跨局加速路径正式启用
2026年8月1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进入8月上旬后,实务端开始按新安排推进基于PCT及国家阶段工作成果的加速请求:申请人可利用CNIPA或EPO一方形成的积极审查结果,请求另一方加快对应申请的审查,从而减少重复检索和审查工作的时间成本。
对同时布局中国和欧洲的申请人而言,PPH的价值不只是“更快”,而是可以把两地申请的审查顺序纳入更主动的组合管理。尤其在EPO端,适用PPH本身不收取常规程序之外的额外官方费用,企业可结合首个积极审查意见出现的时间、权利要求一致性和各市场确权优先级决定何时提出请求。不过,加速并不等于放宽授权标准;若希望真正利用这一通道,申请团队仍需提前协调两局权利要求及审查记录,避免因文本差异削弱PPH的实际效率。
韩国知识产权部升级AI审查战略,PCT检索费同步调整
2026年8月上旬,原韩国特许厅(KIPO)升格为具有部级地位的知识产权部(MOIP)后,进一步推进面向人工智能及未来增长领域的技术审查赋能规划。新的政策方向把AI、空间计算等战略技术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反映韩国正试图以更专业的审查能力支撑新兴技术确权,并增强其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创新竞争中的影响力。
同期,MOIP作为PCT国际检索单位(ISA)的检索规费也完成更新,受汇率调整影响,相关检索费用现为783美元。对使用韩国ISA的国际申请人而言,这不是单纯的费用数字变化:机构升级、AI审查能力强化与PCT服务调整同时出现,意味着韩国正在同步强化国内审查与国际检索角色。近期准备提交PCT申请的企业和代理团队应及时核对最新费用端口,并继续观察MOIP在AI与空间计算等技术上的审查标准是否形成更清晰的实务指引。
澳新商标审查趋严,数字类别的使用意图证明更受关注
2026年8月上旬的实务观察显示,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商标程序对防御性囤积和跨境恶意抢注的关注正在上升。在异议、非使用撤销及相关审查环节,申请人对指定商品和服务是否具有真实商业使用基础,正成为更敏感的争议点,尤其涉及第9类、第35类和第41类等与数字经济高度相关、指定范围容易过宽的类别。
对海外申请人而言,广泛覆盖类别但缺少本地市场进入计划、产品或服务准备、渠道安排等同期材料,可能增加答审、异议或后续非使用争议中的风险。现阶段更适合把这一变化理解为实务尺度趋严,而非简单视为统一的新规则;企业在澳新布局数字业务商标时,应让指定范围与可说明的商业计划保持更紧密对应,并尽早保存能够支持真实使用意图的材料。
新马启动AI与绿色科技协作审查,跨境确权再提速
2026年8月5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与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宣布启动面向人工智能(AI)及绿色科技(Green Tech)的双边协作检索与审查(Collaborative Search and Examination, CS&E)试点。这项安排把新马知识产权合作进一步推向实务执行层面:申请人可向其中一局提出CS&E请求,两局审查员共享检索结果与审查意见,并以更紧密的协作方式处理对应申请。按照此次试点安排,目标是将两国相关实质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以内,首期开放500个名额。
对同时布局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AI、数据技术及绿色科技申请人而言,真正的价值不只是速度。共享检索与审查意见有助于较早暴露权利要求、现有技术和可专利性判断上的分歧,从而减少两地答审策略相互牵制的情况。不过,协作审查并不等于两局放弃各自法律标准,申请人仍应提前协调两地申请文本和权利要求范围。首期名额有限,也使提交时点成为实际策略的一部分;对已有双边布局计划的项目,尽早评估是否满足试点条件会更有意义。
印尼收紧撤三数字证据审查,海外品牌需补足本地使用链条
2026年8月6日,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DGIP)在8月1日官费调整及电子系统更新之后,进一步就商业法庭处理商标删除案件形成补充审查参考口径,重点收紧连续三年不使用争议中纯线上数字证据的采信。新口径把证据是否真实指向印尼市场放到更突出的位置:仅有外文电商网页截图、未针对印尼市场本地化翻译的宣传材料,或缺少发往印尼地址的物流、清关及完税凭证,可能难以证明商标在当地存在有效商业使用。
对跨国品牌而言,风险点已经从“能否拿出线上材料”转向“能否形成可核验的印尼市场使用链条”。简单建立印尼语社交媒体主页,若没有订单、交付、进口或税务等同期材料配合,防御撤三的证明力会明显受限。企业更适合把印尼商标使用证据按市场、时间和交易环节持续归档,并检查电商页面语言、目标消费者、订单记录与物流文件能否相互印证;这类证据管理正在成为当地商标维持策略的一部分。
菲律宾启用行政网站屏蔽,网络侵权处置进入五日快速通道
2026年8月7日,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与国家电信委员会(NTC)正式启用行政网站屏蔽专项电子门户。影视版权方、软件企业及知名商标权利人可通过门户直接提交网络侵权证据;经IPOPHL认定后,可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发出屏蔽指令,目标是在5个工作日内于DNS层面对相关侵权域名实施限制。首批涉及20余个跨国盗版流媒体网站的名单已同步执行。
这项变化把菲律宾网络侵权治理从以法院禁令为核心的较慢路径,进一步推向行政快速处置。对权利人而言,证据整理、域名识别和持续监测会变得更重要;对平台和网站经营者而言,行政程序提速也会放大误判、申辩和程序救济是否充分的问题。快速屏蔽能降低大规模盗版和售假的持续传播成本,但其长期效果仍取决于认定标准、异议机制以及对重复换域名行为的后续治理。
越南为马德里临时驳回增加自动延期与线上答辩通道
2026年8月5日,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针对马德里体系下指定越南的商标案件推出程序优化。针对WIPO下发的越南临时驳回,官方系统现默认给予申请人一次3个月自动延期,无需另填延期表格,也不收取官方延期费用;这一调整直接回应了通知送达较慢、原有答辩窗口偏紧的长期实务压力。
同时,IP Vietnam为本土代理机构开放了直接向审查系统提交马德里临时驳回复审意见的专用电子接口,减少传统纸件转交环节,预计可将相关复审结案周期缩短约2至3个月。对国际申请人而言,程序缓冲和电子化提交有望降低因跨境传递造成的期限风险,但自动延期并不等于可以推迟案件管理;收到临时驳回后尽早确定越南代理人、整理答辩材料,仍是更稳妥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