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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布恶意抢注无效案例,外企举证路径更清晰
据2026年7月31日披露的信息,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在官方公报中公布首批3起以“恶意”作为关键理由、最终成功宣告商标无效的典型案例。此举被视为修订后《知识产权法》开始进入更具体的适用阶段,也回应了美国“特别301”及相关调查中对越南恶意商标注册问题的持续关切。
这些案例的实务价值不只在于结果,而在于让权利人更清楚地理解行政机关如何看待申请动机、在先接触和整体证据链。对在越南遭遇抢注的外国企业而言,过去常见的“必须证明本地驰名或提交极高强度知名度材料”的压力可能有所缓解;但异议或无效程序仍应尽早固定商业往来、品牌使用、对方知情及异常申请行为等证据,不能把“恶意”理解为无需举证的快捷通道。
新加坡为AI生成侵权内容设定72小时移除标准
根据2026年7月28日发布的联合准则,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与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面向社交媒体及电商平台提出72小时“通知—移除”标准,处理深度伪造侵权、声音克隆以及利用受版权保护内容生成的AI衍生品等问题。该准则将AIGC相关侵权更明确地纳入数字平台版权治理和责任限制框架,为权利人提交通知、平台核验材料及采取移除措施提供了更统一的时间预期。
72小时期限会迫使平台把版权投诉从一般客服流程转入更可追踪的合规机制,但快速移除并不等于可以降低证据要求。权利人仍需清楚说明权利基础、侵权内容位置及AI生成或改造方式;平台则应保留通知、复核、移除与申诉记录。具体适用范围仍可能取决于有效通知标准、平台类型以及后续执行细则,企业不宜仅以自动识别结果代替人工复核。
韩国将AI引入商标审查前端,恶意抢注预警加码
韩国特许厅(KIPO)于2026年7月31日宣布,已在内部商标审查系统部署“AI恶意抢注与异常申请识别大模型”。该系统将申请数据与全球知名品牌数据库、跨境电商热门商品词库交叉比对,筛查“傍名牌”、集中囤积及可能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高风险申请。被标记的案件将在初审阶段进入强化核查,审查员可要求申请人在限期内提交真实使用意图及相关证据。
这项工具的价值不只在于提升审查效率,更在于把部分恶意注册争议提前到授权前处理。对海外品牌而言,若预警和举证机制运行稳定,异议、无效宣告及后续维权成本有望下降;但品牌方仍应尽早完成韩国商标布局,并保留销售、推广、授权和跨境电商经营材料,不能把AI筛查视为替代主动注册与监测的保障。
澳大利亚上调专利超项费,绿色技术审查同步提速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新一轮专利规费调整,其中包含大量权利要求的申请成本明显上升,尤其是权利要求数量超过20项后的超项费增幅更为突出。此次调整将直接影响PCT申请进入澳大利亚国家阶段时的权利要求保留策略:申请人若继续沿用宽泛、冗长的权利要求组合,可能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初就面临更高费用,提前精简、合并或分层设计权利要求的重要性随之上升。
同日启动的“绿色与低碳技术专利加速审查”项目则给出了相反方向的政策信号。清洁能源、碳捕集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技术可申请免除加速审查官方费用,并有望在提出审查请求后最快约3个月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两项措施放在一起看,澳大利亚正在一边提高复杂申请的程序成本,一边把审查资源更明确地引向绿色技术。申请人应在进入国家阶段前重新核算权利要求数量与分案安排,绿色项目则应尽早评估是否满足加速条件,避免错过时间优势。
日本明确元宇宙外观设计确权与海牙制图规则
日本特许厅(JPO)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最终版《外观设计审查指南》,细化修订版《意匠法》在虚拟空间和元宇宙场景中的适用。新指南将脱离实体产品存在的纯数字 UI/UX、虚拟建筑以及游戏皮肤、虚拟家具等数字资产纳入“独立外观设计”的判断框架,并进一步明确其可识别性、视觉特征及保护对象边界。
对通过《海牙协定》指定日本的国际申请人,指南还规定了动态变化视图的制图方式,以及申请表中“环境脱离声明”的电子填写要求。JPO此次更新把过去较分散的数字设计判断转化为更可操作的申请标准,但申请人仍需谨慎界定设计本身与运行环境、交互状态之间的关系;视图变化顺序、展示范围或声明格式处理不当,仍可能影响形式审查和保护范围。
WIPO新指南串联AI医疗数据治理与欧洲专利策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卫生组织(WHO)与国际电信联盟(ITU)于2026年7月9日联合发布《AI赋能的健康创新与知识产权:从创意到影响》,围绕知识产权配置、商业化路径、健康数据治理与技术标准,为AI医疗创新者提供贯穿研发全周期的操作框架。指南把训练数据来源、患者同意、跨境传输、开源许可、模型权重与技术文档放在同一张风险地图上,并明确提示:专利、商业秘密、著作权和合同安排通常需要组合使用,不能只靠单一权利来支撑产品落地。
在专利路径上,指南建议把训练管线、隐私保护方法和软硬件协同中的具体技术实现写入申请,并在规模化阶段通过PCT进入重点市场;面向欧洲的申请还需结合EPO对AI与机器学习“技术性”的审查口径调整权利要求。它没有为医疗大数据或受版权保护文献的训练使用设定一套全球统一合法性标准,却给初创企业一个更现实的提醒:数据授权、专利申请和监管准入必须并行设计。若数据来源或许可链条在后期才被补查,产品即使拥有算法专利,也可能在欧洲商业化、融资或尽调环节暴露出难以修复的缺口。
UKIPO启用第三方观察在线表单,商标争议前移一步
截至2026年7月30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已将商标“第三方观察”(Third-Party Observations,TPO)纳入专门的在线提交渠道,并在7月下旬更新的《商标表单与费用》指南中列为免费程序。任何人都可在商标申请获准公告后、正式注册前提交材料,指出审查阶段可能遗漏的事实或绝对理由问题。不过,第三方观察不是正式异议,UKIPO也不必然采纳;基于在先权利等相对理由的意见通常不会被据此处理,相关材料还会转交申请人并向公众开放查阅。提交人如希望避免个人信息公开,需要按官方指引谨慎处理姓名、地址和邮件信息,而不能把在线提交简单理解为默认匿名。
这项变化把部分争议线索进一步前移到注册之前,但并未取代异议、无效或撤销程序。企业在监测英国商标时,应分别判断问题属于绝对理由提示,还是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正式对抗程序。费用安排也应按现行规则核算:UKIPO的新一轮商标官费已于2026年4月1日生效,并非尚待到来的涨价窗口。政府此前已表明拟移除系列商标服务,但截至目前官方申请指南仍允许一件申请包含最多六个近似系列标志,具体废除日期尚未确认。实务上,品牌方现在更需要把监测、证据整理、异议期限和续展预算放在同一张时间表中,而不是把第三方观察当作低成本替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