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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PPH提速进入执行期,首轮审查目标缩至6个月
自2026年7月1日起,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对当日及之后提交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请求,力争自请求日起约6个月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较现有请求约10个月的周期明显缩短。新标准在7月首周进入实务执行与系统衔接阶段,PPH由一般性的加速选项进一步转向可用于安排申请、融资和市场进入节奏的时间管理工具。
另一项成本措施将于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PPH请求与新的检索和/或审查报告请求一并提交时,申请人仅需缴纳现行官方费用的70%。提速并不改变专利授权标准,申请人仍应确认新加坡权利要求与合作局已认定可授权或可专利的权利要求具有清晰对应关系,并在审查工作开始前提出PPH请求。对材料准备充分的申请而言,这一组合既能更早取得审查反馈,也能降低同步检索审查的官方成本。
UKIPO年度计划转向商标数字化与AI版权执行
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在2026—2027年度企业计划中,将服务转型与AI版权列为本年度核心交付。官方页面显示,该计划于2026年5月11日首次发布。专利端“One IPO”服务进入优化和旧系统退役阶段后,下一阶段将启动商标服务设计,并沿用专利端的共同技术与基础设施。UKIPO同时承认,商标申请增长已对听证和审裁服务造成积压,专利工作量也受到申请增长与系统切换影响,短期内仍可能出现延迟。
政策层面,UKIPO将与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及科学、创新和技术部推进AI与版权咨询后的政府行动,并制定机构内部应用AI的战略。实务上,这份计划更适合被理解为“基础设施迁移、积压治理和政策制定并行”的年度路线图,而不是已经完成的新法律框架。商标申请人应更早安排检索、提交和争议程序时间;AI开发者、平台及内容权利人则需继续关注训练数据透明度、许可、技术标准和执法方面的后续措施,避免把政策方向误当作已经生效的确定规则。
EUIPO上半年申请量创新高,数字外观文件规则正式落地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7月7日公布,2026年1月至6月共收到104,263件欧盟商标申请,较上年同期增长8.4%;同期欧盟外观设计申请为61,951件,同比略降1%。两类申请合计达到166,214件,创下EUIPO上半年递交量新高。增长主要由商标申请推动,但高位运行的外观申请量仍表明,企业对欧盟统一权利的需求没有减弱。
与申请量数据同时进入实务视野的,是7月1日起全面适用的外观设计新框架和技术要求。EUIPO现已接受OBJ、STL格式的动态3D呈现及MP4动画呈现;每项外观的动态或动画文件限一个,单个附件最高20MB,每项外观附件总量最高20MB,整件申请最高1GB,静态JPEG则可提交最多10个视图。多项申请最多可纳入50项外观,并对追加设计采用统一费率。新规则结束了申请材料长期依赖有限静态视图的做法,但文件形式更丰富并不等于保护范围自动扩大。申请人仍需控制视图之间的一致性,提前核验模型完整性、MP4的H.264编码与无音轨要求,并把技术测试纳入提交前检查,否则更先进的呈现方式也可能变成程序风险。
UKIPO以ARB Covers案例示范中小企业叠加保护
2026年7月9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以定制音频设备防尘罩企业 ARB Covers 为案例,介绍小型企业如何在产品发布前把知识产权纳入开发流程。该公司已注册约15项外观设计,并为品牌取得商标保护;创始人在推出新品前先评估可保护内容,并借助 Business & IP Centre 等渠道获得专业支持。案例本身并非法律规则更新,而是一则很具体的实务信号:对资源有限的企业,保护策略不必从复杂诉讼开始,可以从识别产品外观、品牌名称和发布时间做起。
更稳妥的做法是分层配置权利。注册外观用于锁定产品可视特征,商标保护持续积累的品牌识别;英国未注册设计权及补充未注册设计保护可能自动产生,但适用对象、期限和举证要求并不相同,不能替代注册。对容易被快速仿制的细分产品,中小企业应保留设计图、打样记录和首次披露证据,并在公开销售前评估注册窗口。权利组合的价值不在于“注册得越多越好”,而在于让竞争者复制产品、包装和品牌时面对不同层次的阻力。
CIPO加速审查仍在设计阶段,关键技术免费通道尚未落地
截至2026年7月11日,加拿大知识产权局(CIPO)的公开资料并未显示其已于7月7日发布“关键技术领域”零官费加速审查及 Track 1 的最终实施细则。CIPO现有咨询文件仍将两项安排称为拟议项目:Track 1被设想为面向各技术领域的收费超快速通道;关键技术通道则拟参照绿色技术等现有机制,对人工智能、量子技术、清洁能源、生物制造等优先领域提供免附加费的加速审查。文件提到首轮审查可考虑以约7个月为示例目标,但并未形成正式服务承诺。
ISED的相关进度报告同时指出,两项方案仍需监管、信息系统和流程调整,实施时间可能在2027年或以后。网传的“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项、独立权利要求最多3项、申请延期即退出通道”等条件,也未见于CIPO当前咨询文本,更接近美国USPTO Track One的程序设计。政策方向已经清楚,但操作门槛尚未定稿;加拿大申请人在官方规则发布前,不宜据此压缩权利要求或调整答审期限安排。
未见USCO发布游戏AI素材专项指南,现行规则仍沿用既有框架
截至2026年7月11日,美国版权局官网、NewsNet公告存档及“版权与人工智能”专题页均未显示其于7月9日发布名为《包含AI生成资产的交互式媒体与游戏版权登记及DMCA适用指南》的专项文件。当前可核实的AI登记依据仍是2023年发布的《包含人工智能生成材料作品的版权登记指南》:申请人应说明人类作者的创作贡献,并对超过微量范围的AI生成内容作出排除声明。该政策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作品,但没有为游戏引擎、NPC动态对话、环境贴图或背景音效另设登记程序。
DMCA方面,USCO现有公开材料继续以第512条的通知、移除和反通知机制为基础,未见针对Steam、Epic等游戏平台制定“不得因合规披露AI元素而拒绝反通知”的专项规则。相关说法在出现正式公告、政策文本或联邦公报文件前,不宜作为已经生效的新制度引用。游戏开发商目前更稳妥的做法,是分别记录人类创作与AI生成部分,保留素材来源、编辑过程和平台申诉文件,以便在登记审查或下架争议中说明权利边界。
Trikafta争议逼南非加快专利法修正案
围绕 Vertex 高价囊性纤维化药物 Trikafta 的强制许可争议,南非公共卫生组织与法律界在 2026 年 7 月 8 日前后再次把矛头指向政府迟迟未完成的专利法改革。公开评论普遍认为,南非在通过知识产权政策后,至今仍未完成《专利法》修法,导致药品专利仍停留在以登记制为主、缺乏实质审查的框架下,弱专利、二次专利和药品可及性问题反复出现。与此同时,Competition Commission 与 CIPC 近年的公开材料也已多次提到,新的 Patents Bill 将引入实质审查,并更新强制许可等公共健康工具。
这场争议真正逼近的,不只是某一件强制许可个案,而是南非能否把专利授权门槛、专利异议路径和公共健康例外真正接起来。就实务看,DTIC 如果在近期加快推动法案并不令人意外,后续焦点大概率仍会落在更严格的可专利性判断、专利异议/挑战机制,以及更可操作的强制许可规则上。对医药和化工企业来说,南非的不确定性已经不只在诉讼端,而会前移到申请、布局和答审阶段。
OAPI与IFRRO把数字版权治理推进到平台合规一线
2026年7月9日,OAPI与IFRRO在日内瓦签署2026—2027年度工作计划,合作重点明显转向数字环境中的平台合规、私人复制报酬和集体管理执行。按官方披露,后续安排将围绕喀麦隆、科特迪瓦等成员国推进版权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与网络复制场景下的报酬机制,并强化与海关协作的执法接口,这意味着OAPI 17个成员国正尝试把版权保护从原则层面推向更可计费、可追踪、可执行的操作框架。
这份协议最值得关注的,不是“继续合作”四个字,而是监管重心已经前移到平台、教育科技和跨境内容流通环节。对数字平台、内容分发商和教育服务商来说,接下来需要面对的很可能不只是传统侵权判断,还包括许可链条、报酬结算、复制来源留痕和本地合规审查。对在西非和中非布局内容业务的企业而言,现在就重新检查使用条款和授权路径,会比等规则落地后被动补救更稳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