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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产法庭4月10日公开审理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则开庭公告,为什么值得专利人认真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官网于2026年4月8日发布开庭公告,确认将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第四法庭公开审理一宗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公告披露,该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上诉人,镇江贝斯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诺提勒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被上诉人,深圳市大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审第三人,但未公开案号。
这条消息看上去只是程序性通报,实则值得持续跟进。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承担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审理,其对无效行政纠纷的裁判不仅关系到个案专利能否维持,也会影响企业如何判断专利稳定性、如何安排确权与侵权诉讼节奏,以及如何在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技术密集型领域把握权利边界。
WIPO发布《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报告:技术移动》:技术扩散在加速,但创新收益不会自动平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 2026 年 2 月 17 日发布《2026年世界知识产权报告:技术移动》(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port 2026: Technology on the Move)。这份旗舰报告基于跨越 250 年的历史数据与近五十年的专利引用分析,讨论的不是“谁先发明”,而是一个更接近现实竞争的问题:新技术究竟能否更快、更广、更深地扩散到不同国家、企业与产业体系之中。
报告最抓人的结论有两个。第一,技术扩散整体上确实在提速:电报和汽车在 19 世纪发明后大约用了四十年才扩散到世界各地,而生成式人工智能在 2022 年 11 月上线后几乎数日内就在全球各国出现用户。第二,扩散速度加快并不等于创新红利自动平均分配。WIPO 反复强调,技术特性、信息流动、吸收能力以及政策与知识产权制度,仍然决定着谁能更快把新知识变成产业优势。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通知: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年度传播主轴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4月2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明确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将于4月20日至26日举行,主题为“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通知同时列出四项宣传重点,包括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宣传“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成就、宣传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以及宣传知识产权与国计民生的密切关系。
这则通知表面上是一份年度活动安排,实质上却是一份值得认真解读的政策信号。宣传周历来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年度影响面最广的公共传播窗口之一,而2026年的主题把“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新质生产力”直接并列,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技术等前沿产业的知识产权治理、公共叙事和资源配置,都会更值得企业、园区和创新主体提前布局。
越南修订版《知识产权法》4月1日生效:知识产权被推向“可交易资产”时代,审查提速与数字执法同步升级
据多家专业法律与知识产权信息源在2026年1月至3月持续披露,越南国会通过的2025年修订版《知识产权法》已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修法的关注点并不只在于几个程序时限的缩短,而在于它把知识产权进一步明确推向了可估值、可备案、可转让、可许可乃至可设定担保的商业资产位置。与此同时,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审查提速、网络侵权处置权力加码、假冒商品“储存”被纳入行政违法,以及AI训练的数据利用例外扩展,说明越南正试图把知识产权制度同时升级为市场准入工具、融资工具和数字环境治理工具。
对于已经在越南经营,或正计划把越南纳入东南亚布局重点法域的企业而言,这不是一条可以只看标题的“法律生效”消息。它真正改变的,是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的内部逻辑:商标、外观设计、版权和相关许可安排,不再只是法务或代理流程问题,而越来越接近董事会、财务、品牌和数字平台合规共同参与的经营议题。越南正在把知识产权制度从“权利登记系统”推向“资产化与执法并重的商业基础设施”,这一转向值得外资企业尽快重新校准内部动作。
墨西哥全面修订《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数字化办案、审限压缩与执法工具扩容同步推进
2026年3月,墨西哥完成了对《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的大规模修订。这轮改革并不是对个别条文的边角修补,而是一次覆盖申请、审查、登记、争议解决与行政执法的系统性重排。公开信息显示,参议院于3月10日通过相关改革,众议院于3月18日完成审议,改革随后于3月27日在《联邦官方公报》公布。外界最容易看到的关键词,是“数字化”“提速”“强化执行”;但对企业而言,更重要的其实是墨西哥正在把工业产权制度从一个相对分散、偏程序化的体系,改造成更强调时限管理、电子交互与执法穿透力的制度基础设施。
这意味着,商标、专利、工业设计与相关许可安排在墨西哥的管理逻辑正在发生变化。IMPI(墨西哥工业产权局)不再只是一个被动受理与登记的窗口型机关,而是在程序推进、争议裁决与违法识别方面获得了更强的制度抓手。对于准备进入墨西哥市场,或已把墨西哥纳入北美供应链、品牌布局和技术商业化网络的企业来说,这次修法值得被当作“操作系统升级”来理解:节奏更快、证据要求更前置、电子程序更常态化、执法对象也更贴近数字场景和大型活动经济。
从登记规范到平台定价:2026年4月中国市场监管“组合拳”密集落地,企业合规正从单点整改走向系统重构
3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集中梳理了近期多项规则和专项工作:自5月1日起启用《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和《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总结“信用修复服务年”阶段性成果,并点出反垄断、商业秘密保护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等一揽子制度动作。进入4月,监管节奏继续加快:4月2日召开的外卖平台行政指导会要求美团、淘宝闪购、京东对照即将于6月1日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查整改;4月10日起,《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实施;同日发布的2026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则把电子电器、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8大类173种重点工业产品纳入国家监督抽查。
把这些新闻放在一起看,它们不是彼此孤立的“点状执法”,而是一套更清晰的市场治理逻辑:经营主体准入和变更更标准化,信用修复更服务化,平台价格竞争更规则化,网络餐饮平台责任更前置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更风险导向化。对企业而言,真正值得重视的,不是哪一项规定单独增加了多少合规条款,而是市场监管正在把“登记—信用—价格—质量—平台责任”串成一条可联动、可穿透、可追责的治理链条。
EUIPO与ISIPO联手发布CP13与CP15实践文件:恶意申请与商品/服务对比规则正把欧洲商标审查推向更高一致性
2026年3月24日,冰岛知识产权局(ISIPO)宣布,其与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围绕两项CP项目形成并发布了两份新的实施文件:CP13聚焦恶意商标申请的评估,CP15聚焦商品与服务的对比。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份文件并不是孤立的本地说明,而是建立在EUIPO合作框架下欧洲知识产权网络(EUIPN)既有共同实践之上,再根据冰岛本国立法与判例进行本地化适配。这意味着,冰岛这一非欧盟但深度嵌入欧洲市场规则体系的法域,正在把商标审查和争议处理的关键判断口径,进一步向欧洲主流实践靠拢。
这条新闻之所以值得关注,不只是因为“又多了两份指南”,而是因为它同时触及商标制度里最容易引发争议、也最影响商业布局的两个高压点:第一,申请人究竟是在正当经营中提出申请,还是在利用商标制度进行抢注、重申请、施压或搭便车;第二,当争议进入相似性判断时,商品与服务究竟应如何比较,哪些因素应被赋予更高权重,含糊不清的表述又应如何处理。CP13与CP15合在一起,实际上是在同时收紧申请入口与争议解释口径。
日本专利局公布2026年“发明日”海报:这不只是一次节日宣传,更是在把专利制度讲给公众听
2026年4月6日,日本专利局(JPO)更新“4月18日は『発明の日』です”页面,公布2026年“发明日”海报并开放A3、A4版下载。JPO说明,4月18日之所以被定为“发明日”,是因为1885年4月18日《专卖特许条例》公布,日本专利制度由此起步;1954年,通商产业省正式将这一天定为面向社会普及产业财产权制度的重要纪念日。2026年海报的主题是“发明は、みんなを幸せにしてくれる。”,画面借由蚂蚁、蚱蜢与“会发明的花盆”讲述一个更温和、更具公众叙事感的创新故事。
表面看,这只是一次年度海报更新;但把它放到知识产权传播的语境里看,JPO真正想做的并不是单纯提醒“4月18日到了”,而是在把专利制度从专业语言重新翻译成普通公众可以接近、可以记住、也愿意谈论的社会语言。对于越来越强调创新扩散、创业教育与公众理解的知识产权体系来说,这类“轻叙事”未必轻,反而可能是制度认知基础设施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