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电子、电气通用元件
类似群 0913 注释
官方注释(国家知识产权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26 文本)
1. 本类似群第(二)、(三)部分互为类似商品,第(三)、(四)部分互为类似商品,其他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2. 第(一)部分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0908半导体交叉检索;
3. 第(三)、(四)部分与第十二版及以前版本0910感应器(电),第十一版及以前版本0910恒温器,第七版及以前版本1101舞台灯光调节器交叉检索;
4. 第(七)部分与0912纤维光缆类似,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0907纤维光缆交叉检索。
实务提示(鉴诚)
本群分七个部分:(一)半导体与碳素材料;(二)印刷电路、集成电路、芯片;(三)线圈、电容、电阻、电子管等元件;(四)变压器、开关、插座、连接器、电源等电气装置;(五)显示屏;(六)遥控装置;(七)光学纤维。官方注 1:第(二)、(三)部分互为类似,第(三)、(四)部分互为类似,其他各部分之间不类似。
芯片企业注意:集成电路、芯片在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的电子元件互为类似;检索在先商标时第(二)(三)(四)三个部分要连起来查(经验性提示)。
2026 年变化:“感应器(电)”由 0910 第(五)部分移入本群第(四)部分,注 3 相应修改为第(三)、(四)部分与第十二版及以前版本 0910 感应器(电)交叉检索。
第(七)部分光学纤维与 0912 纤维光缆类似(注 4);第(一)部分半导体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 0908 半导体交叉检索(注 2)。
适用 2026 年版区分表 · 发布 2026-10-09 · 审定 2026-10-09
数据版本:国家知识产权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26 文本(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三版 NCL 13-2026,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文名称、类似群与编号以官方文本为准;英文、西文取自 WIPO 官方版本,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有项目(C 字头)为参考译文,其英文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全部修订。NCL 13-2027 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参考译文于2026年10月13日作定向修订。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内地申请商标的途径、材料与审查要点,见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内地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