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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准摄影师一次登记3000张照片:视觉艺术家版权改革法案提出(仍是法案)

扁平编辑插画:一叠摄影照片汇入一个象征登记的文件夹与印章,旁边是抽象的时钟(延后)与一枚小钥匙(保护);冷蓝与暖橙配色,背景中性;画面无任何文字、数字、标志、品牌名称、旗帜或地图。

美国正尝试让版权登记更贴合视觉艺术家的实际。2026年10月19日,美国众议院提出 H.R.10843《2026年视觉艺术家版权改革法案》(VACRA),美国版权局的立法动态页也已收录。先说清楚:这目前仍是一部法案,已交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并非已生效的新登记规则。

按 GovInfo 公布的法案文本,几项核心安排是:

  • 批量登记:允许同一自然人作者用一份申请、一笔费用,一次登记最多3,000张摄影作品;版权局还可随技术发展上调这一上限。
  • 延后登记与延后审查:可先提交、后登记(登记生效日为材料提交之日),也可在版权存续期内再申请审查并另行付费;在海关(CBP)执法上,待决的延后登记申请视同已提交的登记申请。
  • 第三方摄影作品寄存机构:由版权局认证合格的第三方登记机构,其须在版权存续期内保存作品、维护作者与权利人信息并提供免费检索;向认证机构寄存即可满足法定寄存要求。
  • 费用改革:延后登记费不超过常规申请费的一半,为个人作者与小微企业提供减免,并引入按年或按周期的登记订阅——订阅期内提交不再逐件收取申请费。

法案由众议员 Ben Cline 提出、Sydney Kamlager-Dove 联署,属两党合作。它针对的痛点很具体:摄影师等视觉艺术家作品量大,逐件、及时登记成本高,也不现实。

鉴诚提示,这仍是一部法案、不是已生效的登记规则;若获通过,批量登记的具体操作、第三方机构认证标准与费用标准等细节,仍要由版权局按法案规定的期限(部分须在180天内)制定实施细则。在美国有大量摄影或图像作品的创作者与机构,可先跟踪进展并梳理哪些作品适合将来的批量或延后登记,以便规则落地后快速跟进。

资讯来源:www.copyright.gov | www.govinfo.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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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正式服务建议。具体事项请结合个案情况,并以最新法律、政策及主管机关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