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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最高法院确认在先使用可对抗在后商标注册

2026年9月11日,地区知识产权实务媒体再次聚焦阿联酋联邦最高法院一项重要商标判决。该案由 Habib Al Mulla and Partners 代理,法院确认:真实、持续的在先商业使用可以成为对抗第三方在后相同商标注册的重要权利基础,即使在先使用者原有的商标注册已因未续展而失效。法院维持了要求经济部注销冲突商标的处理,并驳回了在后注册方关于诉讼对象和程序瑕疵的抗辩;案件中,在法定五年期限内及时提出挑战也是法院判断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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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判决的实务意义很直接:在阿联酋,注册证并不当然能够压倒更早、真实且可证明的商业使用。对品牌所有人而言,除了及时申请和续展商标,还应系统保存销售记录、发票、广告投放、经销材料和市场使用证据,并在发现抢注或冲突申请后尽早采取异议、撤销或诉讼措施。它为对抗机会性注册和恶意抢注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依据,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忽视注册;更稳妥的策略仍然是把“持续使用证据”与“有效注册”同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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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正式服务建议。具体事项请结合个案情况,并以最新法律、政策及主管机关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