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2027年1月1日施行:不使用的商标可被主动撤销,企业现在要做什么

2026 年 6 月 26 日修订通过的《商标法》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已经持有商标的企业来说,影响最直接的有两点:注册后不使用的商标,不再只是等竞争对手来申请"撤三",商标主管部门也可以主动撤销;明显超出经营需要的批量申请,除了不予注册,还可能被罚款。我们在本期 IP 周报中已经梳理了这两条变化,本文接着说明它们对企业意味着什么,以及在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前应该做哪些准备。
新法改了什么
- 不使用可被主动撤销:修订后的第五十七条保留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撤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同时新增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对此类商标"可以撤销"的规定。
- 囤积申请不予注册:第十九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
- 囤积申请可被处罚: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第十九条申请注册的,由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行《商标法》(2019 年修正)中,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规定在第四十九条,只能由他人申请启动。新法施行前,现行规定继续适用。新法的配套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后续发布的文件为准。
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 "注册了先放着"的风险变大:过去没人申请撤三,长期不用的商标也能一直留着。新法施行后,主管部门可以主动清理,防御性、储备性商标的维持成本和风险都会上升。
- 使用证据从"被动应对"变成"日常功课":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启动撤销程序,证据只能平时就整理好,临时补很难补齐。
- 申请策略要回到真实需要:按经营范围合理布局类别没有问题,但大量申请与业务无关的类别、大量申请同一标识的变体,可能被认定为"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2027 年 1 月 1 日前建议做的五件事
- 盘点商标组合:列出全部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核定商品、注册日和到期日,标出近三年实际使用的商品。
- 逐件整理使用证据:按商品和服务归档销售合同、发票、带商标的商品和包装照片、广告和展会资料、电商页面截图。证据要能对应到核定商品,并且在三年期间内。具体做法可参考撤销三年不使用的攻防要点。
- 对确实不用的商标做决定:评估是开始真实使用、到期不再续展,还是对核心商标重新布局。不要靠临时的象征性使用维持,这类证据容易不被认可。
- 检查许可和关联公司使用:由被许可人或关联公司使用的,签好书面许可合同并备案,被许可人的使用证据同样要归档。参见商标注册后怎么维护。
- 调整今后的申请计划:新申请以真实经营需要为边界,类别和商品项目与业务计划对应,内部留存申请理由,便于需要时说明。
反过来看:清理障碍商标的机会
新法同样会影响别人的商标。对你构成障碍、长期不用的在先商标,今后除了自己申请撤三,也可能被主管部门主动清理。现阶段,遇到障碍商标仍然要按现行程序主动申请撤销,不要等待。被抢注的情况,可参见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常见问题
新法施行后,现在已经注册的商标也适用吗? 主动撤销针对的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具体如何计算期间、怎样启动和通知,要看配套规定。稳妥的做法是现在就按三年期间整理证据。
只在部分核定商品上使用,其他商品会受影响吗? 撤三可以针对部分商品提出。没有使用的那部分商品存在被撤销的风险,证据要按商品逐项准备。
有正当理由没有使用怎么办? 现行规定下,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不可归责于注册人的原因没有使用的,可以说明理由并提交证明。新法下的具体认定以配套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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