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类似群 1204 注释
官方注释(国家知识产权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26 文本)
1. 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2. 跨类似群保护商品:电动运载工具(1201,1202,1204第(一)部分,1205,1210),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1201,1202,1204第(一)部分,1209,1210);
3. 第(一)部分与1211类似;
4. 第(二)部分与0808手动打气筒类似;
5. 机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助力车,滑板车(车辆),电动代步车(行动迟缓者使用)与1202摩托车,踏板摩托车类似,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1203摩托车交叉检索;
6. 自行车马达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0748自行车电机交叉检索。
实务提示(鉴诚)
本群分两部分:(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车辆)、电动代步车及零部件;(二)自行车打气筒。官方注:各部分之间不类似;第(一)部分与 1211 类似;第(二)部分与 0808 手动打气筒类似;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助力车等与 1202 摩托车类似。
电动两轮车企业以本群第(一)部分为核心并查 1202;自行车头盔在第 9 类 0919,骑行服在第 25 类,自行车租赁在第 39 类 3905(2026 年新增)(经验性提示)。2026 年本群无增删。
审定:2026-10-10
数据版本:国家知识产权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26 文本(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三版 NCL 13-2026,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文名称、类似群与编号以官方文本为准;英文、西文取自 WIPO 官方版本,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有项目(C 字头)为参考译文,其英文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全部修订。NCL 13-2027 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内地申请商标的途径、材料与审查要点,见境外申请人在中国内地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