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欧洲专利局(EPO)披露其与德国工业知识产权专家协会(VPP)及企业界代表的最新交流结果:在专利授权流程与在线服务中,AI 的角色将继续增强,但这种增强并不意味着把法律判断交给机器。EPO 与产业界形成的共同语言是,AI 应当继续被整合进日常工作流,以提升效率、稳定性与服务可达性;与此同时,审查中的最终法律判断、责任承担与程序控制,仍必须牢牢掌握在人手中。这条动态值得关注,不是因为“专利局也在用 AI”已不新鲜,而是因为 EPO 正把 AI 的制度定位说得更清楚:它不是审查员的替代者,而是审查员的增强器;它不是用来稀释审查密度的捷径,而是被设计为提升检索、分类、信息处理和流程衔接能力的底层工具。对于申请人、企业...
UPC上诉法院抬高EPO平行异议下的PI暂停门槛
2026年8月29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上诉法院就初步禁令(PI)申请与欧洲专利局(EPO)平行异议程序如何并行作出程序性裁定。按照该裁定所确立的思路,被控侵权方若希望UPC因EPO异议而暂缓PI审理,仅指出专利正在被异议或EPO可能较快作出决定并不足够;无效攻击需要达到很高的可信度,足以让法院认为涉案专利很可能在EPO被整体撤销。这一门槛压缩了把EPO异议当作延缓UPC临时救济工具的空间。对权利人而言,PI程序的速度优势更不容易被外部程序打断;对被告而言,更有价值的策略是尽早提交集中、具体的现有技术和无效论证,并在条件允许时推动EPO加速异议,而不是仅凭平行程序本身争取暂停。登录后继续阅读全文登录或注册后可阅读完整内容...
UPC拒绝等待EPO异议,无效反诉进入更快审理节奏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中央分庭于2026年8月4日在一起涉及通信标准必要专利(SEP)的案件中作出程序指令。面对UPC侵权诉讼中的专利无效反诉与欧洲专利局(EPO)平行异议程序并行的局面,法院拒绝了暂停UPC程序、等待EPO异议结果的请求,并将无效争议置于更紧凑的审理安排之下。这项处理方式释放出的信号很直接:平行EPO异议未必能成为拖慢UPC案件的可靠工具,诉讼团队也更难把关键专家证言留到程序后段再集中补充。对SEP及其他高价值欧洲专利争议而言,真正需要调整的是证据准备节奏——无效理由、技术专家意见和书面证据应更早成形,否则“晚提交”本身就可能成为程序风险。该指令是否会在更多分庭形成稳定做法仍需观察,但UPC强调速度与...
摩尔多瓦成为EPO第40个成员国,申请覆盖规则已切换
自2026年6月1日起,摩尔多瓦正式成为欧洲专利组织第40个成员国。对该日期当日及之后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摩尔多瓦将作为EPC缔约国被自动指定,无需再单独缴纳原验证制度下的验证费;相关PCT申请也按国际申请日判断,国际申请日不早于6月1日的,可通过欧洲阶段覆盖摩尔多瓦。此次变化把摩尔多瓦从“额外选择的验证国”纳入欧洲专利申请的标准指定范围,申请表单、费用核对和法域清单都应相应更新。过渡规则仍需单独管理。6月1日前提交的欧洲申请、国际申请及由其产生的分案申请,继续适用原验证安排;授权后在摩尔多瓦办理翻译、续费等国家层面手续的要求也没有因此消失。实务上不宜只删除一项验证费,而应先按申请日区分新旧制度,再检查案件管...
EPO 2026审查指南生效后,三项程序变化开始影响实务
欧洲专利局(EPO)2026年审查指南已于4月生效,Marks & Clerk近期围绕其中的程序变化持续发布实务分析。最直接的一项调整是取消PACE加速检索请求:EPO认为检索报告的出具时效已被纳入常规流程,因此不再需要单独申请加速检索;PACE加速审查仍然保留。对申请人而言,程序管理的重点由“如何催促检索”转向更早准备检索后答复与后续审查节奏。修改请求的处理标准也更清楚。审查阶段,审查部可以对自愿修改作初步的明显性评估,但应说明理由;如果需要大篇幅论证才能拒绝,反而可能说明该问题已超出初步审查范围,Marks & Clerk将其概括为“extensive reasoning is incompatible with a prima facie...
EPO批出芯片级“物理锚定NFT”专利,数字确权开始走向硬件化
据 SEALSQ 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披露,欧洲专利局(EPO)已就其所谓“Back-to-Physical”方案授予一件分案专利。核心思路不是把 NFT 当作独立的数字藏品叙事来主张,而是把加密凭证、所有权记录与防篡改半导体安全元件绑在一起,让实物在芯片层面拥有可验证、可追溯、难以替换的数字身份。这条消息之所以值得知识产权和产业团队认真看,不在“NFT”三个字,而在 EPO...
EPO收紧AI辅助发明披露口径,人类贡献与数据特征成焦点
EPO围绕AI相关发明的公开与审查口径,最近变得更具体了。公开材料显示,欧洲专利审查正在把注意力从“是不是用了AI”转向“技术效果到底由什么实现、由谁完成关键技术贡献、说明书能否让他人复现”。对依赖模型训练、数据筛选或生成式工具参与研发的申请,这不再只是写作风格问题,而是会影响可专利性、公开充分性和后续稳定性。这轮变化里,最容易被误读的一点,是不少申请人以为只要少谈AI,就能绕开风险。事实并非如此。EPO现有公开口径并未一般性要求提交整套训练数据,但如果技术效果依赖训练数据的某些特征,申请文件就要把足以复现该效果的关键特征讲清;同时,EPO在多份公开材料里持续强调人类主导的审查思路,决定责任仍由人承担。对企业...
AI 灌水式现有技术出现后,EPO 的可实施性规则成了答审抓手
近期,围绕“AI 批量生成技术文献会不会冲击专利新颖性判断”的讨论,在欧洲专利实务圈明显升温。公开可确认的基础,并不是一份已公开的新法条,而是 EPO 2026 版《审查指南》中继续保留并强调的老规则:被援引的文献性现有技术,必须向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足以实施相关技术教导的信息。换句话说,文本写得像一回事,并不自动等于它真能拿来毁掉申请。这条规则放到生成式 AI...
UPC并行撤销案不再轻易暂停,EPO异议也提速了
2026年2月17日,UPC上诉法院在bioMérieux诉Labrador...
MyEPO 升级后,EPO把 AI 分类与无纸化口审又往前推了一步
5月23日的周末维护结束后,EPO 的 MyEPO 服务继续朝“单一数字入口”推进。官网公开材料虽未把本轮变化统一包装成一篇产品发布稿,但几条主线已经很清楚:MyEPO 作为案件交互中枢的地位在加强,AI 辅助分类被继续用于提升检索完整性,口头审理的 AI 辅助纪要也在从试点走向更广范围的适用。这不是一次单纯的界面更新。对代理人和申请人来说,更值得关注的是,EPO 正把文件提交、在线沟通、共享修改、DOCX...
EPO 2026审查指南已生效,彩色附图与AI责任成为本周焦点
EPO 2026版《审查指南》已于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本周欧洲专利实务界围绕几项新口径继续做集中解读。最受关注的变化之一,是EPO已将彩色附图和灰度图正式纳入可接受提交范围,电子提交不再被锁定在黑白线条图的旧框架内;与此同时,指南再次明确,申请人及代理人必须对提交给EPO的申请文件和答复内容承担全部责任,即便相关文本由人工智能工具辅助生成。此次修订还吸纳了扩大上诉委员会G 1/24与G...
EPO把AI纪要工具推入口头审理流程
欧洲专利局(EPO)在试点运行后,宣布将 AI 辅助纪要工具扩大用于口头审理程序。按照 EPO 目前披露的流程,口审音频可先由 AI 工具生成转录文本,再由部门成员借助另一 AI 工具形成纪要草稿,最终仍由相关审查或异议部门根据程序规则定稿。这个变化的重点不是把口头审理“自动化”,而是把原本高度依赖人工记录的环节改造成更快、更一致、也更容易复核的流程。对申请人、异议方和代理人而言,纪要更快取得当然是好消息,但实务影响不止于等待时间缩短。口头审理中的请求、让步、新事实和关键技术争点,仍需要当事人在会前整理清楚,并在会上用可被准确记录的方式表达。EPO同时更新了 AI...
EPO新版审查指南进入实务执行期
2026版《欧洲专利局审查指南》已在4月1日生效。进入5月后,新版指南不再只是文本更新,而开始进入申请撰写、程序安排和审查意见回应的日常执行期。对欧洲专利申请人来说,本次变化的重点并不分散:AI辅助起草的责任边界、PACE加速检索的取消、产品公开的新颖性影响,以及权利要求解释方法,都在同时改变欧洲案的准备方式。这几项更新会影响具体决策。使用AI工具并不减轻申请人对文件内容和合规性的最终责任;希望尽早取得检索报告的案件,也不能继续依赖PACE加速检索。G 1/23和G...
IP Australia:澳申请人可选 EPO/IPOS 作为 PCT 检索单位运行两个月,成本节约信号初现并预告 7 月 1 日或调整官费
IP Australia 本周表示,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允许澳大利亚申请人在通过 PCT 体系提交国际申请时选择欧洲专利局(EPO)或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作为国际检索单位的安排,运行至今已较为平稳。结合首批使用反馈,EPO 路径在以欧洲为后续落地重点的案件中,开始显现“前置检索、减少欧洲阶段重复程序”的成本节约价值;而 IPOS 路径则因更贴近亚洲创新与中文现有技术检索场景,被不少申请人视为兼顾检索质量与预算控制的新选择。对澳大利亚申请人而言,这意味着 PCT 起步阶段不再只是“先报再看”,而是更像一次前置的区域布局决策:检索单位的选择,正在更直接地影响后续进入欧洲或亚洲市场的时间表与费用结构。与此同时,IP Australia...
EPO 宣布 DOCX 文件格式提交已面向所有用户开放:MyEPO 与 Online Filing 2.0 并行接入,欧洲专利文档生产线进一步走向结构化与可追溯
欧洲专利局(EPO)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宣布,在试点顺利完成后,DOCX 文件格式提交已向所有用户开放。根据同期更新的官方新闻、主席决定与官方公报说明,欧洲专利申请及后续文件现在可在既有 PDF 等格式之外,新增以 DOCX 方式通过 Online Filing 2.0 以及在适用范围内通过 MyEPO 提交,相关安排被明确纳入 EPO 持续推进的数字化流程之中。这项变化的现实意义,并不只是多了一个“可选格式”。对于长期依赖 Word 工作流、自动化模板和多团队版本协同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而言,DOCX 的全面开放,实质上降低了“先编辑源文件、再转换 PDF、再人工复核版式”的摩擦,有利于把文档管理重心从静态成品转向结构化、可追溯的提交链路。不过,EPO...
EPO 在 2026 版指南中将“PACE 加速检索的取消”列为主要修订:欧洲专利加速路径正从“主动请求”转向“服务承诺+例外通道”
EPO 在 2026 版《审查指南》修订清单中,将 “Abolition of PACE for search” 明确列为 Part E 程序部分的主要修订点之一。这不是一个措辞层面的微调,而是对欧洲专利加速路径的制度重心重新排序:对较新提交的欧洲申请,EPO 已长期以“6 个月内出具扩展/部分检索报告”的服务目标替代常态化的 PACE 检索请求;如今,官方又通过 2025 年末公告确认,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PACE 机制原则上收缩为仅针对审查阶段。对代理机构、企业知识产权团队以及依赖检索结果推进融资、并购、许可和全球布局的申请人而言,关键问题已不再是“是否习惯性勾选 PACE 检索”,而是如何判断哪些案件根本不需要再走旧式加速检索思路,哪些案件则仍要通过 Euro-PCT...
澳大利亚PCT申请新增EPO与IPOS:国际检索机构选择进入“策略分流”时代
据 Asia IP 近日报道,并经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与相关官方信息印证,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以澳大利亚为受理局提交 PCT 申请的申请人,除原有的澳大利亚本局与韩国主管机构外,已可新增选择欧洲专利局(EPO)或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作为国际检索机构(ISA)及国际初步审查机构(IPEA)。这意味着,澳大利亚申请人的 PCT 路径不再只是“能否提交国际申请”的程序问题,而开始更明显地转向“为后续目标市场提前配置检索与审查资源”的策略问题。其中,EPO 选项最受关注的实务利益,在于其与后续欧洲阶段之间形成了更强的衔接:如由 EPO 承担国际检索,并由其完成 PCT Chapter II 国际初步审查,申请人在进入欧洲阶段时可享受 75%...
EPO 10月1日起实施多项实务更新:PACE批量请求、MyEPO时间轴与DOCX第4版上线,2027年4月授权程序全面电子化
欧洲专利局(EPO)在9月30日出版的2026年9月号《官方公报》中集中公布多项程序与电子化更新:新版PACE加速审查安排、MyEPO申请进度时间轴和DOCX定义第4版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授权程序的强制电子提交与电子送达则定于2027年4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