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新闻发布会上会同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自2025年11月以来,监管部门围绕伪造申请人、出租出借资质、违规招揽业务等七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三个月内已对61家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和22名专利代理师作出停业、吊销等处罚,并同步推进线上广告清理、平台账号处置和相关刑事案件侦办。更值得市场关注的是,这场整治已不再停留于“查几家机构、办几个案件”的层面。官方披露显示,自查整改覆盖5万余家代理机构,已清理187家专利代理机构及1279个分支机构,对近万家未完成身份验证的商标代理机构限制业务办理,并清理173.6万个异常专利电子申请账户。对企业法务、代理机构...
最高法明确专利外国申请保密审查的完成地证据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2026年7月13日公开(2022)最高法知行终255号行政判决,驳回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上诉,维持EDAN...
中国试水数据知识产权跨境互认,首批面向东盟伙伴
据9月2日围绕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释放的政策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为“十五五”时期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探索跨境衔接路径,并计划在部分自贸试验区先行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跨境互认,首批重点对接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该动向与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提出的“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相呼应,也把此前主要停留在国内登记、交易和融资场景的数据知识产权试点,进一步推向跨境使用与制度协同。如果试点细则按预期落地,实际价值可能首先体现在降低企业跨境证明和重复登记成本,而不是直接产生类似专利或商标的统一排他权。企业仍需关注各地登记规则、数据来源合法性、授权链条、商业秘密保护和跨境数...
国知局2026指引转向质量和出海风控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周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指引(2026)》,其中最清晰的变化,是把政策重心进一步压向“质量”和“产业化”。指引要求在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等环节突出专利质量和专利产业化导向,并避免简单以专利数量作为评价标准。对地方、园区、高校和示范企业而言,单纯追求申请量的空间会继续收窄,申请前评估、成果转化前景和权利稳定性将更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也被放在更具体的位置。指引提出,聚焦跨境电商、商标抢注等风险高发领域开展监测预警,并要求示范企业和创建对象做好出口产品的海外知识产权合规自检。实务上,跨境卖家和出口型企业不宜等到平台投诉、海关扣留或海外律师函...
CNIPA启动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严监管继续前移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方案》,明确 2026...
证据门槛前移,程序与场景治理同步加深
JCIP Weekly Brief | IP周报
期号:JCIPWB2604#4
AI 证据化、商标语境化与数字外观设计风险,在 4 月下旬同步前移。
基于 jcipo 中文资讯栏目自 2026 年 4 月 18 日以来站内可见文章整理,聚焦五条最具实务含义的变化。
本周核心判断
这一周最明显的变化,不是规则突然变多,而是各法域都在把“申请、使用、授权、传播”重新拧成一条证据链。
从墨西哥对 AI 内容与保留权利的处理,到 EUIPO...
申长雨与WIPO总干事邓鸿森会谈:“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研究启动,国际体系运用与TISC合作信号同步升温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消息称,局长申长雨与来访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举行双边会谈,议题包括知识产权领域最新发展、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合作等。会谈中,中方表示正在认真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开展未来五年的顶层设计,并将继续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WIPO方面则特别提到,中国在PCT国际专利、海牙体系外观设计和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方面稳居世界前列。这条消息更值得从“政策信号”而非“规则已变”来理解。它暂时并不意味着PCT、马德里或海牙体系的具体程序已经调整,但对企业和代理机构释放出两个现实指向:一是未来五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涉外布局可能...
中欧双边PPH进入实操阶段,跨局加速路径正式启用
2026年8月1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进入8月上旬后,实务端开始按新安排推进基于PCT及国家阶段工作成果的加速请求:申请人可利用CNIPA或EPO一方形成的积极审查结果,请求另一方加快对应申请的审查,从而减少重复检索和审查工作的时间成本。对同时布局中国和欧洲的申请人而言,PPH的价值不只是“更快”,而是可以把两地申请的审查顺序纳入更主动的组合管理。尤其在EPO端,适用PPH本身不收取常规程序之外的额外官方费用,企业可结合首个积极审查意见出现的时间、权利要求一致性和各市场确权优先级决定何时提出请求。不过,加速并不等于放宽授权标准;若希望真正利用这一通道,...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平台规则进一步细化
国家版权局于2026年7月13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12日。现行实施条例上一次修订可追溯至2013年,本次草案拟将条文由38条扩充至49条,以衔接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草案扩大了表演者定义,细化阅读障碍者使用无障碍格式版的规则,并在第43至46条集中规定技术保护措施与权利管理信息。对内容平台、软件服务商和版权运营方而言,这不只是条文数量增加。技术措施的标识、例外情形、用户网络与数据安全,以及权利管理信息的保存和使用,都可能进入更具体的合规检查范围。草案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文本可能调整,但平台现在就应梳理数字版权管理、元数据处理、无障碍内容...
CNIPA收紧AI专利审查衔接与商标“撤三”证据要求
2026年9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发布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与商标审查效率。针对大模型、算法架构以及软硬件协同类发明,文件将“数据安全合规”和“训练数据合法来源”纳入更明确的审查衔接框架,要求相关技术方案在创新性判断之外,对数据取得、处理与使用基础提供更可核验的说明。对AI企业而言,专利文件与内部数据合规材料今后更难彼此割裂,研发记录、数据授权和模型训练过程的留痕可能直接影响答审准备的完整性。商标方面,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的电子证据采信,重点压缩以虚假交易发票、形式化订单或防御性挂靠制造“使用痕迹”的空间,并强调实际商业使用证据应形成可追溯的完整链条。实务...
CNIPA将马德里“撤三”送达改走国际局,失权风险开始前移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2026年6月4日发布通知,并自6月5日起调整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撤三业务部分法律文书的发送形式。针对《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正当理由的通知》以及注册人期满未答辩后作出的相关决定、结案通知,不再向注册人直接纸件邮寄,改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向注册人转发电子文书。这不是简单的“纸改电”。对不少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中国的权利人而言,通知能否第一时间进入正确邮箱、是否由WIPO登记代表及时接收、境外总部与中国团队能否同步动作,已经直接影响答辩准备和权利存续。最近一段时间业内持续讨论这项变化,原因也很直接:失权风险开始从案件实体判断,前移到送达链路和内部协作本身。登录后继续阅读...
CNIPA发布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商标法、布图设计与优先审查改革同步提速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把《商标法》修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以及《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列入年度重点任务。对企业与代理机构而言,这份仅两页的计划并不只是“项目清单”,而是一份相当清晰的制度信号:2026年知识产权规则完善的重心,正在从单点优化转向体系补强,既继续回应传统制度痛点,也开始更集中地为半导体、地理标志和其他新兴领域预留规则空间。更值得注意的是,计划将商标、专利审查、布图设计和配套实施规则放在同一年度推进框架下,说明监管层面对“确权—审查—保护—运用”之间的联动关系已有更强的问题意识。对于在中国经营品牌、技术和供应链资产的企业来说,2026年很可能不是单一...
CNIPA把恶意抢注无效审理再提速,独任审查开始试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就优化商标异议及无效宣告程序审查周期作出最新安排,开始针对一类高度集中的恶意抢注案件试行更简化的审查路径。按官方通报口径,若案件涉嫌“规模化抢注”,且被申请人在无效宣告审查阶段无正当理由拒不答辩,相关案件可由原先的合议组审查转入“独任审查制”,以压缩审理时间。这项变化的意义不只在于快。它把商标后续程序中的一个现实难点摆到了台面上:对不少品牌权利人来说,真正拖慢维权节奏的,并不是事实本身有多复杂,而是面对批量抢注、形式化拖延和低质量抗辩时,程序资源被过度占用。局方预计,这类案件的平均审结周期有望压缩至4个月以内,释放出的信号已经很明确——对恶意抢注的行政确权打击,正在从“能不能管”进...
商标评审电子证据二期上线后,举证不只是上传材料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宣布“商标评审电子证据综合服务平台”二期上线,并正式开放涉案电子证据的区块链直连通道。表面看,这是商标评审里的又一次系统升级;放到实务里,它碰到的却是最难啃的一块:电子证据怎么更顺地进入案件、怎么更快被核验、又怎么在双方程序里被有条理地组织和理解。这一步要和今年商标业务全面电子化一起看。商标局已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代理办理的商标业务原则上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据提交也有了更细的格式、容量和专用通道要求。现在平台二期继续往前推,真正变化不在“能不能上传”,而在“证据会不会被系统化地保存、传输和解释”。对品牌方、被申请人和代理机构来说,答审思路都要跟着改...
马德里指定中国送达实务生变:CNIPA不再向本地代理同步转送通知,权利人期限管理进入“自行监控”时代
据 JD Supra 于 2026 年 2 月披露并由 Womble Bond Dickinson 于 2026 年 3 月再次发布的观察,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在马德里体系指定中国的案件中,已不再将相关回应通知同步转送给中国本地商标代理,而是改为直接向 WIPO 登记代表送达;在部分情况下,则直接送达权利人本人。若这一做法持续,许多企业过去依赖“境外代表—中国代理双重接收”的习惯路径将被打破。
这项变化的真正冲击,不在于谁先看到通知,而在于期限管理责任被重新分配。对于不使用撤销、异议、无效等需要答辩或提交证据的程序,若国内代理不再当然收到副本,企业就不能再默认由中国代理自动触发后续响应。申请人和全球品牌管理团队需要主动监控寄送至 WIPO...
CNIPA把数据合规带进AI专利审查,说明书要补上来源逻辑
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专利审查指南》修订,把人工智能、大数据相关专利申请中的“合法性”问题明确拉进了实审视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仅在相关章节中新增了基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审查标准,还把原先主要围绕权利要求的审查基准改成“必要时应当针对说明书的内容进行审查”。这不是一句修辞。它意味着,涉及数据采集、标签管理、规则设置、推荐决策等内容的申请,今后不再只看技术效果写得是否漂亮,也要看申请文件是否暴露出明显的法律和伦理硬伤。目前官方公开示例说得很具体:一类是未表明数据获取、信息采集合规的人脸识别营销方案;另一类是把年龄、性别直接写进无人驾驶应急决策模型的训练逻辑。对大模型训练方法、语料清洗、标注流水...
AI专利要写出技术改法,商标证据要经得起系统核验
JCIP Weekly Brief | IP周报
期号:JCIPWB2606#2
本期聚焦 AI 专利、商标电子证据、平台版权治理、外观设计文件表达与跨境线上递件要求的同步变化。
基于 jcipo.com 中文资讯栏目自2026年6月2日以来公开发布内容整理,重在提炼对企业申请、举证、平台治理和跨境布局更有实务影响的制度信号。
本周核心判断
材料不能只“交上去”,还要能解释清楚、核验得出、经得住后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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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IPA首批商标异议与无效快审案例明确电子举证标准
2026年8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公布首批适用商标异议及无效快审通道成功维权的5个典型案例,并同步发布《快审案件电子证据准备指引》。据公布信息,这批案件从立案到下发异议或无效决定书仅用时约3.5至4个月。新指引进一步把“什么样的证据更适合进入快审”说得更具体:异议人如能提交带可信时间戳的电商平台销售记录,以及能够命中系统“恶意抢注黑名单”的引证检索报告,在符合条件的案件中,审查程序可减少部分传统质证环节并更快作出裁定。这批案例的实务价值不只在于审理周期缩短,而在于快审资格开始与电子证据的可验证性、结构化程度直接挂钩。对品牌权利人和代理团队来说,日常保存平台销售记录、时间戳、历史使用材料以及针对抢注...
CNIPA工作方案强化技术出口中的知识产权转让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并提出加强与商务部门协调,依法严格管理技术出口中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该表述并未另行创设一套独立审批制度,但释放出更明确的执行信号:涉及限制出口技术、关键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软件著作权的跨境交易,预计会面临更细致的材料核对、部门协同和安全影响评估。对生物医药和高端制造企业,风险往往不只存在于直接出售专利。独占许可、实际控制权变化,以及技术包与知识产权捆绑转让,也可能进入审查视野。企业在签署跨境许可、技术合作或并购文件前,应先厘清技术出口属性、权利归属和许可范围,并为交易目的、技术边界及其对国内创新...
中国商标法大修正式通过,品牌注册与使用都要重算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26年6月26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并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7月初密集释放的官方解读,让外界迅速看清了这轮修法的真正重点:它不只是补几条程序规则,而是在重新定义商标申请、使用、管理和维权之间的边界。很多企业最先看到的是“恶意抢注”和“囤积申请”被重罚,但更深的一层,是制度开始明显转向“真实经营导向”。申请是不是为了实际使用,持有规模是否与经营需要相匹配,注册后是否存在误导性使用,维权是否越界,这些问题以后都不会再被放在边缘位置。对品牌团队来说,这已经不是一轮只影响代理人或审查员的修订。登录后继续阅读全文登录或注册后可阅读完整内容,包括详细分析与实务建议。登录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