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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试水数据知识产权跨境互认,首批面向东盟伙伴

据9月2日围绕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释放的政策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为“十五五”时期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探索跨境衔接路径,并计划在部分自贸试验区先行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跨境互认,首批重点对接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该动向与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提出的“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相呼应,也把此前主要停留在国内登记、交易和融资场景的数据知识产权试点,进一步推向跨境使用与制度协同。

如果试点细则按预期落地,实际价值可能首先体现在降低企业跨境证明和重复登记成本,而不是直接产生类似专利或商标的统一排他权。企业仍需关注各地登记规则、数据来源合法性、授权链条、商业秘密保护和跨境数据合规之间如何衔接;尤其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市场,登记证书能否被用于交易、融资、争议举证或行政认定,还要看后续双边或试点文件的具体安排。现阶段更稳妥的做法,是把数据资产权属和合规证据做扎实,再评估互认机制能否真正减少跨境业务中的证明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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