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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337 调查是什么:被列为被申请人后先做什么(专利、商标都可能涉及)

鉴诚知识产权指南配图:文件、注册商标符号与地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2026 年 10 月 9 日对 AI 服务器的「垂直供电」技术立案 337-TA-1526 号调查,申请人是美国 Vicor 公司,被列名的 20 家实体里有立讯精密、富士康、广达等(资讯)。立案不等于认定侵权,但 337 调查的结果是产品能不能进入美国,对出口企业的影响比一般诉讼大。本文说明 337 调查管什么、怎么走、结果是什么,以及被列为被申请人后先做什么。它不只针对专利,假冒商标的进口商品同样可能被挡在美国海关之外。以下是一般规则,具体以 USITC 现行规则和美国律师意见为准。

337 调查是什么

依据是美国《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条。USITC 是准司法机构,调查进口到美国的产品是否涉及不公平行为,最常见的是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对象是「进口产品」,所以海外制造商、出口商、美国进口商都可能被列为被申请人。

管哪些权利

  • 法定知识产权:美国专利(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美国注册商标、注册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申请人要证明美国存在或正在建立相关的「国内产业」,但不需要证明受到损害。
  • 其他不公平行为:商业秘密、未注册商标或商业外观、虚假宣传等。除了国内产业,还要证明损害或损害威胁。

出口企业容易忽略商标这一块:产品、包装使用了与他人美国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或者仿冒他人的产品外观,同样可能被提起 337 调查。

大致时间线

  1. 申请人向 USITC 提交申诉,委员会一般在约 30 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2. 立案后 45 天内,委员会设定调查的目标完成日期。被申请人收到申诉和立案通知后,一般应在 20 天内答辩。
  3. 证据开示节奏很快,随后由行政法官主持证据听证并作出初裁。
  4. 委员会决定是否复审初裁,作出终裁。
  5. 终裁后有 60 天的总统审查期,期间被诉产品可以缴纳保证金后继续进口。

整个程序通常在一年半左右结束,比美国联邦法院的专利诉讼快得多。

结果是什么

  • 有限排除令:禁止被申请人的侵权产品进口到美国,由美国海关执行。
  • 普遍排除令:禁止所有来源的侵权产品进口,不限于被申请人。仿冒商品来源分散、难以确定时可能适用。
  • 禁止令(停止令):禁止被申请人在美国销售已经进口的库存。

337 调查不判赔偿,压力来自市场准入:一旦发出排除令,客户的订单可能直接转走。申请人还可以同时在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同一专利的地区法院诉讼,被申请人可以申请中止。

被列为被申请人后,先做什么

  1. 不要不应诉:不答辩可能被缺席裁决,直接对你的产品发出排除令。
  2. 尽快确定美国律师:337 程序在华盛顿进行,节奏紧,要委托熟悉 USITC 程序的美国律师。
  3. 马上保全证据:研发记录、设计图纸、产品型号清单、对美出货记录、供应商和客户信息。证据开示要求很宽,平时没有整理的,临时补很难。
  4. 评估抗辩方向:不侵权、权利无效、申请人的国内产业要件不成立。专利案件中,被诉专利的有效性可以在 337 程序中提出。
  5. 评估设计规避:改进后的产品可以请求美国海关事先裁定,确认不受排除令约束。
  6. 和客户沟通:美国客户可能同时被列名,或者因排除令风险暂停订单。统一口径,避免在沟通中作出不利陈述。
  7. 考虑和解或许可:大量 337 案件以和解结束。

出口企业平时能做什么

  • 进入美国市场前,查目标产品可能涉及的美国专利和注册商标,见美国商标的国家指南。
  • 在美国注册自己的商标,不使用与他人商标近似的标志和包装。
  • 保存研发和设计时间线,出现争议时可以用来证明独立设计或在先设计。
  • 和美国客户的合同里写清楚知识产权担保和应诉配合的分工。

常见问题

337 调查和美国法院诉讼有什么不同?337 调查由 USITC 处理,结果是排除令和禁止令,不判赔偿,速度快;法院诉讼可以判赔偿,周期较长。两者可以同时进行。

只在中国生产、由客户出口到美国,也会被列名吗?会。337 调查针对进口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都可能被列为被申请人;即使没有被列名,普遍排除令也可能影响你的产品。

国内的海关备案能用来对付 337 吗?不能。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用于在中国口岸查扣侵权货物,见海关知识产权备案;337 是美国的进口调查,两者是不同的制度。

青岛鉴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鉴诚知识产权)成立于 2008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中华商标协会会员,办理美国等国家的商标检索和注册,见商标检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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