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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重申PCT国家阶段30个月期限,逾期补救空间有限

WIPO最新更新的《PCT申请人指南》再次确认,以色列专利局(ILPO)对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继续适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的期限,无论依据PCT第22条还是第39条均为30个月,并不存在部分法域常见的31个月常规进入窗口。对错过该期限的申请,ILPO虽允许依据PCT规则49.6提出权利恢复请求,但适用“应尽注意”(due care)标准;指南同时指出,相关期限只有在邮件服务中断或不可避免的邮件遗失、延误等有限情形下才可延展,且需要充分证明。对于近期跨境指令和文件传递可能受到地区局势影响的申请人,这一节点仍应按硬期限管理,而不宜把恢复程序当作常规缓冲。

费用方面,WIPO已更新IL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的检索费等值金额,自2026年7月1日起,欧元和美元等值金额分别调整为1,241欧元和1,446美元;最新指南同时列示1,064瑞士法郎和4,203新谢克尔。实务上,这次更新把两个容易被分开处理的问题放到了一起:一边是几乎没有常规延期空间的30个月国家阶段期限,另一边是国际阶段费用口径的调整。对计划进入以色列的PCT申请,建议在30个月届满前预留代理指令、翻译、签字和付款时间,并按最新WIPO费用表复核预算,不要以其他31个月法域的内部日历直接套用以色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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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正式服务建议。具体事项请结合个案情况,并以最新法律、政策及主管机关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