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商标、专利、著作权在海关总署备案后,海关在进出口监管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会书面通知权利人,权利人可申请扣留。
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0 年。
海关总署目前不收取备案费。
代理费由代理人审核后报价,确认报价后才需付款。
海关总署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续展申请为 1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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