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2027年施行:在办商标申请、异议期和撤三按新法还是旧法

修订后的《商标法》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最近常被问:手上的商标申请年底前交,是不是就按旧法审?已经在异议期里的商标,期限会不会变?国家知识产权局 9 月 28 日公布了《施行修订后的商标法相关业务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门讲新旧法怎么衔接,意见截至 11 月 12 日。下面按这份征求意见稿,把在办案件分几种情况说清楚。它还不是正式文本,最终以正式公布的为准;个案请专业人士判断。
总原则:看决定日,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的思路是:2027 年 1 月 1 日以前提交的注册、异议、驳回复审、变更、转让、续展等申请,只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 2027 年 1 月 1 日以后才作出决定或裁定,就适用修订后的《商标法》。
所以「年底前赶着交,就能锁定旧法」这个想法不成立。现在交的新申请,按目前审查速度,决定多半落在明年,照样按新法审。决定交不交、什么时候交,还是看业务需要,不必为了新旧法抢日子。
两类程序有例外。对 2027 年以前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提无效宣告,程序问题按新法,实体问题按该商标核准注册时的法律。2027 年以前提出的撤销申请(例如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三」),程序按新法,实体按旧法。
异议期:看初步审定公告的刊发日
这是变化最直接的一项。现行法的异议期是 3 个月,修订后缩短为 2 个月。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按公告刊发日划线:2027 年 1 月 1 日以前刊发初步审定公告的,异议期仍是 3 个月;1 月 1 日以后刊发的,只有 2 个月。
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中国的,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的出版日期划线。现行条例规定这类商标从出版的次月 1 日起算 3 个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2027 年以后出版的期限怎么定,以新的实施条例为准。
对国内申请人来说,明年初审公告的商标能早一个月走完异议期。对盯防他人商标的企业来说,监测要更勤:以前看到公告还有 3 个月准备证据,明年起只有 2 个月。年底前后公告的商标最容易算错,按公告日逐件记期限,不要一律按 2 个月或 3 个月算。被提异议后怎么答辩,见商标被提异议怎么办。
老商标长期不用:明年起可能被主动撤销
修订后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允许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连续三年不使用、或者已经成为通用名称的注册商标主动撤销。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明确,2027 年以前注册的商标也适用:由地市级以上负责商标管理的部门调查核实、逐级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注册人交证据后再作决定。
手里商标多、部分长期没用的企业,现在就该清点:哪些要保留并补齐使用证据,哪些可以放弃。具体做法见新《商标法》2027 年施行:不使用的商标可被主动撤销。
同一条还规定,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行为持续到 2027 年以后的,适用新法。
几项新的程序要求
动态商标。修订后的第十四条允许以动态标志申请注册。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要求:在申请书里声明并描述,交一个 MP4 视频(不超过 20MB,完整展示变化过程),另交 3 至 9 帧 JPEG 静态图。动态标志往往要经过使用才有显著性,审查中可能要求 15 日内补交使用证据。打算申请的,先把视频和使用材料准备好。
注销和「隔离期」。2027 年起申请注销商标的,适用修订后的第四十八条;明年作出的决定涉及隔离期的,适用修订后的第四十九条。
实施条例。新条例出台前,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继续执行,和新法冲突的部分除外;注册、异议、转让、续展等仍按现行条例的程序办(第九条)。
现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第一,把在办案件列成一张时间表:申请日、初审公告日、异议截止日、各项决定日。跨年的案件按上面的规则逐件标注适用哪部法。
第二,清点注册已满三年的商标,补齐使用证据,决定去留。
第三,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11 月 12 日前可以发邮件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中国商标注册的整体流程和期限,见中国内地商标注册指南。
常见问题
12 月交的申请,按哪部法审查?按征求意见稿,看决定日。决定在 2027 年作出的,适用新法。
我的商标 12 月 27 日初审公告,异议期多长?公告在 2027 年以前刊发,按旧法 3 个月计算。
今年提出的「撤三」,明年才出决定,标准变了吗?程序按新法,是否构成不使用这类实体问题仍按旧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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