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海关总署联合发文(国知发保字〔2026〕30号):商标专利跨境执法协同升级,海关备案价值走高

10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公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国知发保字〔2026〕30号,10月8日签发)。文件把两部门在商标、专利上的跨境执法配合,从以往的个案协助,固化成一套常态化、分工明确的协同机制。
数据定期对流,口岸判断更有底
最实的一块是信息共享。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向海关提供商标、专利基础数据,方便权利人办理海关备案,并重点共享三类执法要紧的信息:驰名商标确认、已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商标、重大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海关则把已备案的商标、专利数据以及没收侵权货物的案件信息回流给国知局,双方还互相通报行政执法答复、共建信息化系统。
对口岸一线而言,判断一件货物是否侵权时能更快对上权利底数:哪些商标已经失效、不必再拦,哪些是驰名商标、要重点盯防,哪些专利已有生效的侵权裁决可作参照。
拿不准的判断,可以要一份书面意见
遇到近似商标、类似商品或专业性强的专利侵权认定,海关可以向同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征求书面专业意见,知识产权部门须及时答复;涉及复杂专利技术问题的,还可请技术调查官等专家协助。反过来,国知局办理进出口环节的商标、专利案件需要协查时,海关也要配合。
哪些权利人该抓紧备案
意见点名鼓励几类权利人主动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有驰名商标确认记录的、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以及光伏等重点产业企业。海关依法审核,备案之后会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风险分析加强保护。牵头落实的是国知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和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
鉴诚建议,拥有商标、专利的企业把海关备案纳入常规的知识产权管理,尤其是上述被点名鼓励的几类;同时让备案信息与商标、专利的最新法律状态(续展、撤销、无效、权利转移)保持一致——海关如今能直接比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信息对不上,口岸保护就可能落空。
资讯来源:www.cnip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