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PA印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意见(第29号):到2030年,扩大“AI+知识产权”与高质量数据集应用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知发服字〔2026〕29号,文件落款2026年9月30日、10月13日对外发布),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服务更加精准有效。
文件把“强化数智赋能”列为重点,明确要求建设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拓展知识产权数据共享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并围绕信息分析、审查审理、转化应用、风险预警、综合管理等环节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建设专利导航、价值评估、产业化分析、供需匹配、侵权预警分析等智能化应用场景,丰富“人工智能+”信息服务,还提出探索建设智能体。
需要说明,这不是新的专利或商标审查标准,也不直接改变申请、审查、确权的具体规则;它是一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一阶段在数据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上的方向——把官方数据和AI能力更深地嵌入检索分析、价值评估、转化对接和风险预警等服务环节。
鉴诚提示,企业和服务机构可据此提前布局:关注官方高质量数据集和数据开放带来的检索、专利导航与价值评估工具升级,评估把这些“AI+知识产权”能力接入自身专利布局、风险预警和转化对接流程的机会;同时留意数据使用的安全与合规边界,在采用官方或第三方AI工具时不忽视数据权属与保密要求。
资讯来源:www.cnip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