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怎么办:复审、分割与重新申请的取舍

收到驳回通知不等于结束。企业需要在 15 日内做出选择,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最优解。
先看驳回理由
驳回分两类。绝对理由驳回,例如缺乏显著性、带有不良影响、直接表示商品特点。相对理由驳回,即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两类的应对完全不同。
方案一:驳回复审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提交证据和理由。适用于:近似判断有争议;引证商标可以通过撤三或无效清除;商标经使用已取得显著性。复审周期约 6 至 9 个月,复审期间可以同时对引证商标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或无效宣告,把复审时间用来清除障碍。
方案二:分割申请
驳回只涉及部分商品时,可以在复审的同时申请分割,把未被驳回的商品先行进入初审公告。对急于取得注册证的企业,这是最实用的做法。
方案三:重新申请
修改商标图样,例如增加显著部分、改变文字组合,或者调整商品项目避开引证商标的类似群,然后重新提交。适用于原商标显著性弱、引证商标稳定且无法清除的情况。
方案四:协商
联系引证商标权利人取得同意书,或协商转让、许可。审查实践对同意书的接受程度因个案而异,近似程度高的商标即使有同意书也可能不予核准。
决策顺序
- 判断引证商标是否可清除。可以清除,走复审加撤三或无效。
- 判断驳回是否只涉及部分商品。是,复审加分割。
- 判断商标本身是否值得坚持。品牌已投入使用、更名成本高,坚持复审;反之重新设计。
- 无论选哪条路,15 日的复审期限不能错过,错过就只能重新申请。
青岛鉴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鉴诚知识产权)成立于 2008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代理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异议、无效宣告与撤销案件。专利申请通过关联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