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判决:私下售出不当然构成公开披露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2026年9月14日在NCS Multistage诉Nine Energy Service案中认定,NCS向单一客户出售AirLock装置,并不足以满足美国专利法第102(b)(1)(B)条的公开披露例外。装置交付时封装在需切开的黑管内,案卷也没有证据证明公众能够获知相关技术特征。因此,NCS不能凭这笔先前销售排除TCO后来向Apache销售的装置及其使用构成现有技术。法院同时纠正了权利要求解释,撤销原侵权、未认定无效及赔偿判决,发回重新审理,并未直接宣告涉案专利无效。
本案提示,销售时间早于竞争者,并不自动形成对后续现有技术的屏障;即使没有签署保密协议,也仍须证明相关技术内容实际向公众开放。JCIPO建议企业在安排试销、客户交付与美国专利申请时,分别记录销售日期、披露对象、公开范围及具体技术内容,并保存可验证的证据。主张该例外时,应逐项对应拟排除的现有技术主题,不能只凭订单或交付凭证推定已经公开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