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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观已接受动态与3D文件,海牙递交通道仍待确认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已在外观设计改革安排中开放新的表示形式:OBJ、STL 可用于动态三维表示,MP4 可用于动画表示,相关技术决定还规定单个附件的上限为 20 MB。不过,截至2026年7月18日,WIPO 海牙体系的公开新闻、信息通知及现行行政规程中,尚未见到与“eHague 已可为指定欧盟的国际申请直接接收上述文件”相对应的正式确认。WIPO 现行规则仍以照片或其他图形表示来界定国际申请中的外观复制件。

实务上应把 EUIPO 直接申请与海牙国际申请分开判断。拟用动态 GUI 视频或三维模型指定欧盟的申请人,不宜仅凭欧盟端的新格式规则推定 eHague 已完成同等适配,应在提交前核对实际上传界面和 WIPO 最新说明,并准备静态视图作为替代方案。多项申请也存在同样的制度差异:EUIPO 直接申请已经取消同一洛迦诺分类限制,但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海牙体系规则第7(7)条仍要求同一国际申请中的产品属于同一分类,因此跨类别合并的便利目前不能当然延伸到海牙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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