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GCC Patent Office, GCCPO) 是由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GCC) 成员国共同设立的区域性专利机构,
负责管理区域专利制度,促进成员国间的知识产权协调与技术创新保护。
其成员包括: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 六国。
机构与法律框架
GCCPO 成立于 1992年,总部位于 沙特阿拉伯利雅得(Riyadh, Saudi Arabia),
其法律依据为 《GCC 专利统一法》(Unified Patent Regulation, 1992) 及其执行细则。
主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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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Patent Office (GCC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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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GCC Secretariat General(海湾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主要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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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fied Patent Regulation for the GCC Countries》(统一专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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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lementing Regulations》(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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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C Industrial Property Law》(工业产权法草案,部分国家采纳)
国际与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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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CPO 是 WIPO 的官方合作机构,参与 PCT 技术信息共享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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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EPO、KIPO、JPO 建立技术审查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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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阿盟专利局(Arab IP Office) 和 非洲区域组织(ARIPO、OAPI) 保持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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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C 成员国均为 巴黎公约、TRIPS、PCT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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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设计可通过 EUIPO 实现欧盟区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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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体系与 EPO 紧密衔接,欧洲专利授权后可在西班牙确认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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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在 WIPO、EPO、EUIPO 三大体系中均为活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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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拉美国家(如墨西哥、智利、阿根廷)保持知识产权合作框架。
专利制度
保护范围与生效
GCC 专利制度 原先允许通过单一申请在六个成员国获得统一保护(1998–2021)。
然而,自 2021年1月6日 起,GCCPO 不再接受新的专利申请,审查与注册职能已逐步过渡至各成员国的国家专利局。
当前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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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CPO 仍负责对 2021年前已授权专利 的维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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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须直接提交至各成员国国家专利局(如 SAIP – 沙特知识产权局)。
历史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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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 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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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语言:阿拉伯语与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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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机制:实质审查制,由 GCCPO 内部或外包专家执行。
申请要求(历史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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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申请涵盖全部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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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与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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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英文与阿拉伯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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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周期约 2–3 年。
制度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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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授权,六国生效(统一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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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查程序集中于 GCC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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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由各国专利局接管续展与维权。
实务与合规建议(会员专享)|GCCPO
本板块聚焦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GCC Patent Office(GCCPO) 的最新办理与合规:办理要点清单、常见驳回与规避策略、材料示例/模板,以及审查口径与趋势。特别提示:自 2021 起 区域统一专利模式已终止,GCCPO 现主要作为集中审查节点(目前覆盖巴林、科威特、卡塔尔的国家专利审查)。注册后可解锁全文与持续更新。
你将解锁的内容
- 路径选择:GCCPO 集中审查 vs 各成员国国家途径(含时间轴与提醒)
- 高发驳回与对策:新颖性/创造性/清楚性/充分公开 + 形式要件(阿文翻译等)
- 模板示例:PoA/指派与优先权文件要点、阿文译文声明与“目标国指定”写法
- 最新口径:BH/KW 自 2023-01-01、QA 自 2023-07-01 通过 GCCPO 受理并审查
预览(片段)
- 【清单片段】GCCPO 途径:一次审查 → 指定国分别授予/驳回 → 各国年费维持… 🔒
- 【规避片段】阿文译文一致性与“零文字附图”规范要点… 🔒
- 【模板片段】优先权证明与译文提交的时点与证明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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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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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
阿拉伯语、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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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GCC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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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区:UTC+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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