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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专利申请指南 · 更新于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申请(GCCPO)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GCCPO)2021 年 1 月起不再受理覆盖六国的 GCC 专利申请,现在要在海湾国家取得专利,须逐国申请或经 PCT 进入各国,其中巴林、科威特、卡塔尔的申请由 GCCPO 代为受理和审查。此前授权的 GCC 专利继续有效,年费仍向 GCCPO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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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发明与目标国家或地区,代理人评估后报价;专利申请通过关联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受理现状: 2021 年 1 月起,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不再受理覆盖六国的 GCC 专利申请;目前代巴林、科威特、卡塔尔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授权只在所选国家有效。沙特、阿联酋、阿曼须向各国分别申请。2021 年前授权的 GCC 专利继续有效。
要点速览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商标注册要点

机构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秘书处专利局(GCCPO),设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
成员国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巴林、阿曼、卡塔尔、科威特
法律依据《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法》(1999 年修订本)及实施细则;最高理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第 41 届会议通过修订,载于秘书处《官方公报》第 22 期(2021 年 4 月 11 日)
受理现状2021 年 1 月起停止按原制度受理申请,不再授予覆盖六国的 GCC 专利
代为受理的国家巴林、科威特(2023 年 1 月 1 日起)、卡塔尔(2023 年 7 月 1 日起)委托 GCCPO 受理并作形式和实质审查;授权须经所选国家同意,只在这些国家有效
沙特、阿联酋、阿曼未委托 GCCPO 受理,向各国主管机关分别申请(沙特为沙特知识产权局 SAIP)
已授权 GCC 专利继续在全部成员国有效,直到法定保护期届满(修订法第四条)
保护期(法定)自申请日起 20 年(第 15 条)
年费(法定)自申请次年起每个年度开始后 3 个月内缴纳;可再宽限 3 个月并缴附加费,满 6 个月未缴即失效(第 16 条)
优先权(法定)12 个月(第 7 条)
PCT六国都是 PCT 成员国,国家阶段进入期限均为自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PCT 没有“海湾专利”这一地区专利
境外申请人在海湾国家没有住所的,须委托在海湾国家居住的注册代理人(第 6 条)
申请语言GCCPO 指引要求申请及所有附件使用阿拉伯文

核实于 2026-10-07;仅供一般参考,法规与费用以主管机关公布为准。

成员国

六个成员国现在怎么申请专利

国家新专利申请PCT 生效日
沙特阿拉伯向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申请,见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指南2013 年 8 月 3 日
阿联酋向阿联酋本国主管机关申请,见阿联酋商标注册指南1999 年 3 月 10 日
卡塔尔2023 年 7 月 1 日起由 GCCPO 代为受理和审查,见卡塔尔商标注册指南2011 年 8 月 3 日
科威特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由 GCCPO 代为受理和审查2016 年 9 月 9 日
巴林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由 GCCPO 代为受理和审查2007 年 3 月 18 日
阿曼向阿曼本国主管机关申请2001 年 10 月 26 日

代为受理的国家按 GCCPO 官网公告核实;截至其 2025 年 10 月的最新公告,委托 GCCPO 的仍是这三国。已授权的 GCC 专利在六国都有效。

怎么走

逐国申请还是 PCT 进入各国

GCCPO 不再授予覆盖六国的专利,海湾地区只剩两种做法:中国首次申请后 12 个月内逐国提交并主张中国优先权,或先提 PCT 国际申请,再分别进入各国国家阶段。两种做法最后得到的都是各国专利,各自缴费、各自维持。

项目逐国直接申请(主张优先权)PCT 进入各国国家阶段
提交期限(法定)中国首次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六国相同
向谁提交沙特向 SAIP;巴林、科威特、卡塔尔经 GCCPO;阿联酋、阿曼向本国主管机关在需要的国家分别办理国家阶段手续
何时定国家12 个月内就要定下国家并开始缴费可推迟到 30 个月,先看国际检索报告再决定
适合谁目标国家明确,只要一两个国家要覆盖三国以上,或还在评估市场

向巴林、科威特、卡塔尔申请时,由 GCCPO 代为受理并作形式和实质审查,授权须经所选国家同意,只在这些国家有效。一份申请能否同时选择其中几国、官费是否按国家分别计收,GCCPO 公开材料没有写明,提交前由代理人按 GCCPO 系统确认。

各国的专利要点见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指南、阿联酋商标注册指南和卡塔尔商标注册指南末尾的“其他知识产权”。

要准备什么

申请材料清单

经 GCCPO 向巴林、科威特、卡塔尔申请,一般准备以下材料;向沙特、阿联酋、阿曼申请的,按各国规定准备,内容大体相同。

申请人

  • 申请人名称、地址、国籍;发明人姓名
  • 委托书等签章文件按代理人指引提供

申请文件

  •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
  • GCCPO 指引要求申请及所有附件使用阿拉伯文,英文撰写的文件须备好阿拉伯文译文

优先权

  • 在先申请的日期、申请号和受理国家
  • 在先申请的证明文件,不提交的优先权不予承认(第 7 条)

代理

  • 在海湾国家没有住所的申请人,须委托在海湾国家居住的注册代理人(第 6 条)
多久

流程与时间线

以经 GCCPO 向巴林、科威特、卡塔尔申请为例。

  1. 第 1

    确定国家与途径

    中国首次申请后 12 个月内逐国提交,或 PCT 自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进入各国(法定)

  2. 第 2

    提交与形式审查

    GCCPO 核对申请符合要求后登记申请日,进行形式审查

  3. 第 3

    实质审查

    缴实质审查费后,由 GCCPO 审查或交认可的机构审查

  4. 第 4

    授权

    经所选国家同意后授予专利,只在这些国家有效

  5. 第 5

    维持

    按受理机关的规定逐年缴年费

GCCPO 公布了受理、审查和授权的件数统计,没有公布平均审查周期,本页不写估计时长;审查中的答复期限以通知为准。

周期说明:标"法定"的是法律规定的期限,标"官方统计"的是主管机关公布的平均值,标"估计"的是个案经验,实际以个案为准。

多少钱

官费

GCCPO 的官费以沙特里亚尔计,分个人和企业两档。已授权的 GCC 专利(以及 2021 年前提交、仍在审的申请)每年向 GCCPO 缴年费,2021 年前后两份收费表的年费金额相同。代巴林、科威特、卡塔尔受理的新申请按现行收费表缴费;向沙特、阿联酋、阿曼申请的,按各国官费标准,不在下表。

项目何时缴纳个人(沙特里亚尔)企业(沙特里亚尔)
GCC 专利年费自申请次年起,每个年度开始后 3 个月内第 2 年 2,000,每年加 100,第 20 年 3,800第 2 年 4,000,每年加 200,第 20 年 7,600
年费滞纳附加费在随后 3 个月宽限期内补缴时5001,000
转让或所有人变更登记办理时5001,000
新申请:申请费(代巴林、科威特、卡塔尔受理)提交时1,5003,000
新申请:授权与公告费核准授权后2,5005,000

来源:GCCPO 官网收费表(现行表与“2021 年 1 月 5 日前申请适用”表)及《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法》第 16 条;官网未标明现行表的施行日期;核实于 2026-10-07。

例:一件 2021 年前提交并已授权的企业 GCC 专利进入第 9 个年度,在该年度开始后 3 个月内缴年费 5,400 沙特里亚尔;若在随后 3 个月内补缴,另加附加费 1,000 沙特里亚尔。

新申请指定巴林、科威特、卡塔尔中的几个国家时,上表费用是否按所选国家逐国计收,GCCPO 没有公开说明;以提交时 GCCPO 系统开出的缴费单为准。

新申请的实质审查费,GCCPO 现行收费表没有单列;以提交时 GCCPO 系统开出的缴费单为准。

服务费在提交委托后由代理人报价,确认报价后才需付款。

风险在哪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的特殊规则与常见驳回原因

旧资料里的“一件管六国”已不适用

2021 年 1 月起 GCCPO 不再按原制度受理申请。不少资料仍写着向 GCCPO 申请一件、六国有效,照此安排会错过沙特、阿联酋、阿曼的优先权期和 PCT 进入期。

新授权专利只在所选国家有效

GCCPO 代巴林、科威特、卡塔尔审查,授权须经这些国家同意,专利只在所选国家有效(修订法第 1 条之二)。要保护沙特、阿联酋、阿曼,须在同一期限内另行申请。

GCC 专利年费逾期 6 个月即失效

已授权 GCC 专利的年费在每个年度开始后 3 个月内缴;可再宽限 3 个月,须加附加费;满 6 个月仍未缴的,专利失效(第 16 条),六国的保护一起终止。

PCT 不能指定“海湾专利”

PCT 可取得的地区专利只有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欧亚、欧洲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四种。PCT 申请要在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分别进入需要保护的每个海湾国家。

注册之后

注册后维护

已授权的 GCC 专利继续在六个成员国有效,直到保护期届满(修订法第四条);年费、转让等手续仍在 GCCPO 办理。

时间要做什么官费
每个年度开始后 3 个月内向 GCCPO 缴已授权 GCC 专利的年费;2021 年前提交、仍在审的申请同样要缴个人 2,000–3,800、企业 4,000–7,600 沙特里亚尔(第 2–20 年逐年递增)
随后 3 个月宽限期补缴年费并缴附加费;仍未缴的,专利失效附加费:个人 500、企业 1,000 沙特里亚尔
随时向 GCCPO 登记转让或所有人变更个人 500、企业 1,000 沙特里亚尔
自申请日起满 20 年GCC 专利保护期届满(第 15 条)—
新授权的国家专利按各国规定向受理机关缴年费各国标准不同
常见问题

关于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局商标注册

现在还能申请覆盖海湾六国的 GCC 专利吗?

不能。海湾合作委员会最高理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通过修订专利法,GCCPO 随即停止按原制度受理申请。现在要在海湾国家取得专利,须逐国申请或经 PCT 进入各国;巴林、科威特、卡塔尔的申请由 GCCPO 代为受理和审查,但授权只在所选国家有效。

2021 年前取得的 GCC 专利还有效吗?

有效。修订法第四条规定,GCCPO 已授予的专利继续在全部成员国有效,直到法定保护期届满,即自申请日起 20 年。年费仍按年度向 GCCPO 缴纳,逾期满 6 个月未缴的专利失效。

在科威特、巴林、卡塔尔申请专利,向哪里提交?

巴林、科威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卡塔尔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委托 GCCPO 代为受理专利申请并作形式和实质审查,申请经 GCCPO 的电子申请系统提交。得到的是所选国家的专利,不是覆盖六国的 GCC 专利。

PCT 国际申请可以进入“海湾专利”吗?

不能。PCT 可取得的地区专利只有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欧亚、欧洲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四种。海湾六国都是 PCT 成员国,PCT 申请要在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分别进入需要的国家。

海湾国家有统一商标法,商标能一次注册六国吗?

不能,而且商标与专利是两套制度,GCCPO 只管专利。沙特、卡塔尔以《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为本国商标法,阿联酋另有联邦商标法;无论哪国,商标都须逐国注册,见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指南、阿联酋商标注册指南和卡塔尔商标注册指南。

申请文件要译成阿拉伯文吗?

经 GCCPO 申请的要。GCCPO 指引要求申请及所有附件使用阿拉伯文,英文撰写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须备好阿拉伯文译文。向沙特、阿联酋、阿曼申请的,按各国规定提交。

其他知识产权

商标:海湾国家的商标须逐国注册,没有覆盖六国的海湾商标;沙特、卡塔尔适用《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阿联酋适用本国联邦商标法,见阿联酋商标注册指南和沙特阿拉伯商标注册指南。

外观设计:不在 GCC 专利制度内,在各国分别申请。

专利申请通过关联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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