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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注册指南 · 更新于

捷克商标注册

在捷克注册商标,可以向捷克工业产权局(ÚPV)申请本国商标,也可以申请覆盖全部欧盟成员国的欧盟商标,或经马德里体系指定捷克。ÚPV 只依职权审查绝对理由,近似的在先商标由权利人在公告后 3 个月内异议;申请费须在提交后 1 个月内缴清,逾期视为未提交;在捷克没有营业所或住所的申请人须委托捷克律师或专利代理人办理。

在线委托 · 捷克商标注册

填写商标、类别与申请人,提交后由代理人报价;确认报价后在线付款,进度在会员区随时可查。

要点速览

捷克商标注册要点

主管机关捷克工业产权局(Úřad průmyslového vlastnictví,ÚPV);官网与检索入口见知识产权工具箱。
法律依据2003 年第 441 号《商标法》(zákon č. 441/2003 Sb., o ochranných známkách),2018 年第 286 号法的修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官费见 2004 年第 634 号《行政规费法》价目表第 138–140 项
其他途径欧盟商标覆盖捷克;捷克自 1993 年 1 月 1 日起为《马德里协定》成员、1996 年 9 月 25 日起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可经马德里指定捷克
马德里指定捷克捷克没有声明单独费,也没有声明 18 个月驳回期:指定捷克只收 100 瑞士法郎补充注册费,驳回期 12 个月;中国与捷克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申请同样适用这一规则
境外申请人在捷克没有真实的工商营业所、常住地或住所的,在 ÚPV 的商标程序中必须委托代理人(捷克律师或专利代理人);在捷克提供服务的欧盟、欧洲经济区主体可不委托,但须指定捷克境内的送达地址
申请语言捷克语;外文文件原则上须附经认证的捷克语译文,除非 ÚPV 表示不需要;商标含非拉丁字符的,须附拉丁字母转写,文字商标只能由拉丁字母、数字和规定符号组成
审查范围ÚPV 只依职权审查显著性、描述性、欺骗性等绝对理由;近似的在先商标不作为驳回理由,由在先权利人在公告后异议;任何人可在异议期内就绝对理由提交意见
一标多类可以;申请费含 3 个类别,第 4 类起按类加收
申请费缴纳期限(法定)提交后 1 个月内,不可延长、不可恢复;ÚPV 不另发缴费通知,逾期视为未提交申请
审查周期(官方统计)2025 年从申请到公告平均 2.1 个月,从申请到注册平均 6.3 个月
异议期(法定)在 ÚPV 公报公告后 3 个月,不可延长、不可恢复;指定捷克的国际注册,自刊登的 WIPO 公报出版月份的次月 1 日起算
有效期与续展自申请日起 10 年;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续展,最迟期满日;期满后 6 个月内仍可申请,官费加倍;ÚPV 至少在期满前 6 个月提醒
不使用的后果(法定)注册后连续 5 年未在捷克真实使用,他人可向 ÚPV 请求撤销;被异议时也可要求异议人证明在先商标近 5 年的使用
官费申请费 5,000 克朗(含 3 个类别),第 4 类起每类 500 克朗;续展 2,500 克朗,宽限期内 5,000 克朗(现行价目条文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核实于 2026-10-15;仅供一般参考,法规与费用以主管机关公布为准。

怎么走

本国申请还是欧盟商标

捷克商标可以从三条路取得:向 ÚPV 申请本国商标、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欧盟商标(一件覆盖全部 27 个成员国),或者在马德里国际申请中指定捷克或欧盟。前两条的区别见下表,欧盟商标的细节见欧盟商标注册。

项目本国申请(ÚPV)欧盟商标(EUIPO)
保护范围只在捷克全部 27 个成员国(含捷克),只能整体注册、整体维持
官费申请费 5,000 克朗含 3 个类别,第 4 类起每类 500 克朗,一次缴清,没有单独注册费850 欧元含 1 类,第 2 类 50 欧元,第 3 类起每类 150 欧元
语言捷克语;商标中的非拉丁字符附拉丁转写24 种官方语言任选其一提交,另选第二语言
审查与异议只审绝对理由;公告后 3 个月内,在捷克有效的在先权利人可以异议只审绝对理由;公告后 3 个月内,任一成员国的在先权利人都可以异议
周期(官方统计)2025 年从申请到注册平均 6.3 个月EUIPO 另行公布,按欧盟整体程序进行
驳回风险只看在捷克能否注册在任一成员国、任一官方语言里有驳回理由,整件被驳回
境外申请人代理在捷克没有营业所或住所的,从申请起就须委托捷克律师或专利代理人提交申请时不强制,此后各项程序须委托欧洲经济区内的专业代表
使用要求注册后 5 年内在捷克真实使用注册后 5 年内在欧盟真正使用,按欧盟整体判断
适合谁主要市场在捷克;预算有限;商标在其他欧盟语言里有描述性或冲突风险同时进入多个成员国;希望一件注册统一管理

马德里途径:已有中国申请或注册的,可以在国际申请中指定捷克或指定欧盟。指定捷克的国际注册与本国申请同等对待,ÚPV 同样只审绝对理由;异议期 3 个月,自刊登该国际注册的 WIPO 公报出版月份的次月 1 日起算。捷克没有声明单独费和 18 个月驳回期,指定捷克只收 100 瑞士法郎补充注册费,驳回期 12 个月;中国与捷克同属《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中国申请人同样按此办理。

欧盟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可以按欧盟规则转为捷克国家申请,保留原申请日;ÚPV 对转换申请收取 5,000 克朗(含 3 个类别)。拿不准时,可以先免费检索,再在线委托,代理人会结合检索结果建议走哪条途径。

要准备什么

申请材料清单

中国企业或个人向 ÚPV 申请捷克商标,一般准备以下信息与材料。

申请人

  • 名称(企业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住所地址
  • 自然人、法人都可以申请;一件申请只能有一个商标

代理人与委托书

  • 在捷克没有真实的工商营业所、常住地或住所的申请人,须委托捷克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从提交申请起就通过代理人办理
  • 委托书由申请人签署即可,ÚPV 不要求对签字做公证或认证;《商标法》也明确排除了对外国公文书签章认证的要求。其余签章文件按代理人指引提供

商标

  • 写明商标类型(文字、图形、立体、位置、颜色、声音、动态等 11 种)并提交清晰图样;纸件图样不小于 A8、不大于 A4
  • 文字商标只能由拉丁字母、阿拉伯或罗马数字和规定的符号组成;含汉字的商标须按图形商标提交,并附拉丁字母转写

商品或服务

  • 按尼斯分类用捷克语填写,类别号从小到大排列,每个类别前写明类号;捷克语清单是唯一有效文本,数据库里的英文译文仅供参考
  • ÚPV 公布并适用欧盟各局关于类别标题概括用语和用语可接受性的共同实践,用语要清楚、具体。英文用语与中文参考译文可先在站内欧盟商标分类表查找
  • 商品或服务不因处于不同类别而当然视为不类似,也不因处于同一类别而当然视为类似

优先权

  • 中国在先申请:6 个月内可以主张优先权,须在申请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日期、国家和申请号
  • 优先权证明文件须在申请日起 3 个月内提交,逾期 ÚPV 不承认优先权

申请费须在向 ÚPV 提交后 1 个月内缴到 ÚPV 账户并注明变量符号(3 加申请号);ÚPV 不发缴费通知,逾期视为未提交申请。缴费人账户名须与申请人或代理人一致。

多久

流程与时间线

以直接申请、没有异议为例。

  1. 第 1

    提交前检索(建议)

    检索捷克商标、指定捷克的国际注册和欧盟商标;ÚPV 数据库免费开放,提交后次日即显示新申请

  2. 第 2

    提交申请并缴申请费

    网上、邮寄或当面提交,取得申请号;提交后 1 个月内缴清申请费(法定,不可延长)

  3. 第 3

    形式与绝对理由审查

    有问题的先通知申请人答复;2025 年从申请到公告平均 2.1 个月(官方统计)

  4. 第 4

    公告与异议期

    审查通过后在 ÚPV 公报公告;公告后 3 个月异议期(法定),任何人也可在此期间就绝对理由提交意见

  5. 第 5

    注册并发证

    无人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后登记注册,注册公告并邮寄证书;2025 年从申请到注册平均 6.3 个月(官方统计)

  6. 第 6

    异议程序(如有)

    申请人收到异议后 2 个月内可要求异议人证明在先商标的使用(法定,不可延长),异议人 4 个月内举证

周期数据取自 ÚPV《2025 年年报》。《商标法》排除了行政程序法关于作出决定期限的规定,ÚPV 对商标审查没有法定办结期限;2025 年 ÚPV 说明有缺陷的申请平均需 4 至 6 个月。被异议的没有固定时长。

周期说明:标"法定"的是法律规定的期限,标"官方统计"的是主管机关公布的平均值,标"估计"的是个案经验,实际以个案为准。

多少钱

官费

捷克官费一次缴清:提交申请时缴申请费,含 3 个类别,第 4 类起按类加收;核准注册不另收费。网上申请与纸件申请同价。下表是 ÚPV 公布的现行标准,依据《行政规费法》价目表第 138 项(现行条文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项目计费方式金额约合美元
申请时缴纳
申请费(个体商标,含前 3 个类别;受理后 1 个月内缴纳)每件5,000 CZK≈ USD 229
类别费:第 4 个类别起每类第四类起每类500 CZK≈ USD 23
视情况缴纳
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费(含前 3 个类别,替代个体商标申请费;第 4 个类别起每类同样 500 克朗)每件10,000 CZK≈ USD 459
首次申请延长期限(此后每次 500 克朗;恢复期限 1,000 克朗)每项200 CZK≈ USD 9
注册后维持
续展费(个体商标,每 10 年;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每件2,500 CZK≈ USD 115
期满后 6 个月内补办续展的续展费(个体商标,替代续展费)每件5,000 CZK≈ USD 229
续展费(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每 10 年;期满后 6 个月内补办的 10,000 克朗)每件5,000 CZK≈ USD 229
转让、许可或质押登记(每项)每项600 CZK≈ USD 28
其他
欧盟商标申请或欧盟商标转换为捷克国家申请的请求费(含前 3 个类别;第 4 个类别起每类 500 克朗)每件5,000 CZK≈ USD 229
经 ÚPV 提交马德里国际申请的手续费(WIPO 规费另以瑞士法郎缴纳)每件2,500 CZK≈ USD 115

来源:捷克工业产权局(ÚPV)Fees,Act No. 634/2004 Coll. Item 138 a);捷克工业产权局(ÚPV)Fees,Act No. 634/2004 Coll. Item 127 a);捷克工业产权局(ÚPV)Fees,Act No. 634/2004 Coll. Item 139 a);捷克工业产权局(ÚPV)Fees,Act No. 634/2004 Coll. Item 127 c);捷克工业产权局(ÚPV)Fees,Act No. 634/2004 Coll. Item 138 b);捷克工业产权局(ÚPV)Fees,Act No. 634/2004 Coll. Item 140 · 现行标准自 2019-01-01 起施行 · 核实于 2026-10-15 · 美元约数按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现汇卖出价;中行无牌价的币种按该国中央银行公布的对美元汇率换算),仅供参考;实际官费以原币为准

官费以主管机关公布为准;服务费在提交委托后由代理人报价,确认报价后才需付款。

例:申请指定 3 个类别,官费 5,000 克朗;5 个类别为 5,000 + 2 × 500 = 6,000 克朗,须在提交后 1 个月内缴清,逾期视为未提交。

续展 2,500 克朗(每 10 年);期满后 6 个月内补办的 5,000 克朗。转让、许可登记每项 600 克朗;申请延长答复期限首次 200 克朗、此后每次 500 克朗。

服务费在提交委托后由代理人报价,确认报价后才需付款。

其他国家的官费可在各国商标注册官费查询里按国家查看。

风险在哪

捷克的特殊规则与常见驳回原因

2025 年 ÚPV 收到本国商标申请 7,714 件,其中 453 件来自境外,当年收到异议 359 件。以下是捷克申请中常见的问题,以及捷克特有、容易被忽略的规则。

申请费 1 个月内不缴,申请视为没提交

ÚPV 受理申请后不发缴费通知,申请费须在 1 个月内缴到 ÚPV 账户并注明变量符号。这个期限不能延长,错过也不能恢复,申请直接视为未提交,申请日随之丧失。少缴的,ÚPV 会要求在 15 天内补足,否则只按已缴金额对应的类别受理。委托代理人的,由代理人代缴并核对。

在先商标靠异议,不靠审查

现行法下 ÚPV 不依职权以在先商标驳回申请,只审查绝对理由。在先的捷克商标、欧盟商标、指定捷克的国际注册的所有人,以及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姓名权人、著作权人和其他工业产权人,都可以在公告后 3 个月内异议,期限不可延长、不可恢复。提交前自己检索,比被异议后再改成本低。

汉字商标要按图形商标提交并附转写

ÚPV 的文字商标只接受拉丁字母、数字和规定符号;含汉字的标志须选择图形商标类型,并提交拉丁字母转写。审查以转写和含义为基础,汉字含义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同样会以绝对理由驳回。

被异议时,要求对方举证只有 2 个月

异议人的在先商标在您申请的优先权日已注册满 5 年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证明近 5 年在捷克真实使用过;这个请求须在收到异议后 2 个月内以单独文件提出,不得附条件,期限不能延长、不能恢复,也不随答复异议的期限延长而延长。对方须在 4 个月内举证,证明不了的部分不作为异议依据。

第三人可以提交意见,但不是当事人

公告后、异议期届满前,任何人都可以就显著性、描述性、违反公序良俗等绝对理由向 ÚPV 提交意见,ÚPV 会在审查中考虑并把意见转给申请人答复。2025 年 ÚPV 收到这类意见 54 件。意见人不是程序当事人,没有上诉权,但意见可能让已公告的申请被驳回。

续展窗口固定,错过就视为未申请

续展须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最迟在期满当日;期满后 6 个月内还能补办,但官费由 2,500 克朗变为 5,000 克朗。两个期限之外提出的续展视为未申请,商标失效。ÚPV 会在期满前至少 6 个月提醒,但没提醒不影响失效。

注册之后

注册后维护

捷克注册不需要定期提交使用声明,续展只需按期提出申请并缴费;不使用会被撤销。

时间要做什么官费
注册后长期保持在捷克真实使用并留存证据;注册后连续 5 年未使用的,他人可向 ÚPV 请求撤销无
期满前 12 个月内(期满日为申请日起满 10 年),此后每 10 年提出续展申请并缴费;只续部分商品或服务的,写明保留或放弃的项目2,500 克朗
期满后 6 个月内补办续展,官费加倍;逾期视为未申请,注册失效5,000 克朗
随时转让、许可、质押等登记;签字无需公证或认证每项 600 克朗

注册后可以依欧盟第 608/2013 号条例向捷克海关提交执法申请,请海关在进出口环节扣留涉嫌侵权货物;以欧盟商标为依据的,还可以提出覆盖多个成员国的欧盟申请。电商平台的品牌备案通常也要求已注册或已申请的商标。

常见问题

关于捷克商标注册

捷克商标注册多少钱?

ÚPV 官费一次缴清:申请费 5,000 克朗,已含 3 个类别,第 4 个类别起每类 500 克朗,提交后 1 个月内缴纳,没有单独的注册费。例如 3 个类别 5,000 克朗,5 个类别 6,000 克朗。续展每 10 年 2,500 克朗。服务费提交后由代理人报价。

捷克商标注册要多久?

按 ÚPV《2025 年年报》,从申请到公告平均 2.1 个月,从申请到注册平均 6.3 个月。公告后有 3 个月法定异议期,被异议的会明显更久。ÚPV 对商标审查没有法定办结期限,2025 年说明有缺陷的申请平均需 4 至 6 个月。

中国公司申请捷克商标,必须委托代理人吗?

必须。在捷克没有真实的工商营业所、常住地或住所的申请人,在 ÚPV 的商标程序中须委托代理人,通常是捷克律师或专利代理人。委托书由申请人签署即可,ÚPV 不要求公证或认证签字。

已经有欧盟商标,还要注册捷克商标吗?

欧盟商标在捷克有效,一般不必重复注册。另行申请捷克商标通常出于三种考虑:预算有限、只做捷克市场;商标在其他欧盟语言里有描述性或冲突风险;或者想多一份不受欧盟商标整体命运影响的注册。欧盟商标申请被驳回的,也可以转为捷克国家申请并保留原申请日,见欧盟商标注册。

中文商标可以在捷克注册吗?

可以,但不能作为文字商标提交。ÚPV 的文字商标只接受拉丁字母、数字和规定符号,含汉字的商标要选图形商标类型,并附拉丁字母转写(如拼音)。提交前先确认汉字含义和拼音在捷克语里没有描述性或不良含义,否则同样会被驳回。

捷克商标被异议了怎么办?

先看对方依据的在先权利和商品范围。对方的在先商标在您申请的优先权日已注册满 5 年的,您可以在收到异议后 2 个月内以单独文件要求对方证明近 5 年在捷克的使用,这个期限不能延长;对方 4 个月内举证不了的部分不再作为异议依据。异议人书面同意您注册的,异议视为撤回。ÚPV 的异议决定可以申请复审,再对复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其他知识产权

专利:捷克发明专利由 ÚPV 审查,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20 年,须在申请后 36 个月内请求实质审查。也可以经欧洲专利局取得欧洲专利后在捷克生效,须在授权公告后 3 个月内向 ÚPV 提交捷克语译文(可再延 3 个月);PCT 国际申请可在优先权日起 31 个月内进入捷克国家阶段。实用新型不审查是否符合保护条件即登记,最长保护 10 年。

外观设计:注册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保护 5 年,可每 5 年续展至最长 25 年;也可以申请在全部欧盟成员国有效的欧盟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通过关联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同地区其他国家和地区

德国 · 波兰 · 匈牙利 · 欧盟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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