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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设计专利修法草案:GUI 可单独保护、优惠期拟延至12个月(尚未生效)

扁平编辑插画:一张设计专利图稿,画面中央是一台设备屏幕,屏幕上用虚线与实线勾出一个抽象的图形界面轮廓(示意 GUI 作为设计标的),旁边放着一支铅笔;背景中性;画面无任何文字、数字、标志、品牌名称或地图。

台湾地区的设计专利制度可能迎来一次较大改革——但现在还只是草案。2026年10月2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院会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重点放在设计专利:放宽保护客体、简化申请、延长优惠期。要留意:这是草案阶段,尚待立法院审议通过才会生效,现在不能据此按新规安排产品公开与申请。

最受关注的一点,是放宽设计必须应用于“物品”(如显示装置)的限制:拟明确“电脑图像”与“图形化使用者介面”(GUI)可单独作为设计专利保护标的,以呼应虚拟现实、扩增现实等数字科技设计的多元化。这对界面与数字产品的设计布局影响直接。

第二点,参考海牙协定与欧盟、美国等立法例,放宽现行“一设计一申请”原则,允许“两个以上近似设计以一件申请提出”;这既贴合以多个近似设计防仿冒的产业做法,也简化了申请程序。

第三点,设计专利的新颖性优惠期拟由现行6个月延长为12个月,与国际接轨:申请人在公开发表或展示产品后,就该公开事实仍有机会不丧失新颖性或创作性。但要再次提醒——12个月只是草案拟议,未生效前不能据此安排产品公开与申请节奏。

另外两项便利:其一,放宽在核准审定书送达后3个月内也可提出分割申请,让申请人有更充裕时间做弹性布局;其二,针对承揽、冒名申请、出资聘请研发等情形下的专利权属私法争议,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均可申请变更权利人名义。

鉴诚建议,在台湾地区有设计(尤其是 GUI、界面、系列近似产品)布局的企业,现在就梳理清单、提前规划,但不要据草案抢跑:评估“近似设计合案”与“GUI 独立保护”可能带来的布局空间,以及将来“12个月优惠期”对公开节奏的影响。在正式生效前,仍按现行6个月优惠期与现行规则操作,并持续跟踪立法院审议进度。

资讯来源:www.tipo.gov.tw | www.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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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正式服务建议。具体事项请结合个案情况,并以最新法律、政策及主管机关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