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德国参展收到警告函怎么办:停止侵权声明别急着签,临时禁令与参展前的准备

中国企业去德国参展,展会期间收到律师函(德国叫警告函,Abmahnung)的情况并不少见:对方称展品侵犯了他的商标、外观设计或专利,附上一份写好的「停止侵权声明」,要求当天或几天内签字,并承担律师费。先别急着签,也别置之不理。下面整理收到警告函后的处理顺序和参展前能做的准备。以下是一般规则,个案要请德国律师判断。
警告函通常包含什么
- 对方主张的权利:德国或欧盟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有时是不正当竞争。
- 停止侵权声明:承诺以后不再从事被指控的行为,再犯就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这份声明一旦签署,约束力通常不限于这次展会。
- 费用要求:要求承担对方的律师费,有时还要求提供销售信息、销毁库存。
- 很短的期限:展会期间常常只给几个小时到一两天。
不签也不理,会怎样
德国法院可以在不通知被申请人的情况下,很快发出临时禁令(einstweilige Verfügung),展会期间几小时到几天就可能送达展位,要求撤下展品、停止宣传。违反禁令会被处以罚款。所以警告函不能当作普通的商业来信放着不管。
收到后按这个顺序处理
- 记下期限,马上联系德国律师:展会期间时间以小时计,回复和谈判要由当地律师来做。
- 核对对方的权利:在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数据库查权利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保护什么商品或外观、权利人是谁。
- 比对展品:是否真的落入对方的权利范围;你自己是否有在先的注册、在先使用或在先公开的证据。
- 不要原样签署对方起草的声明:如果确有风险,律师通常会改写声明的范围和违约金条款,而不是照单全收。
- 需要时撤下展品:为避免禁令,可以先把有争议的展品撤下或遮盖,同时保留谈判空间。
- 保留证据:警告函原件、送达时间、展位照片、与对方的往来。
参展前能做的准备
- 先查德国和欧盟的在先权利:展品的品牌、外观和主要技术,在 DPMA、EUIPO 数据库检索,有冲突的先调整或准备抗辩材料。
- 在当地有自己的权利:在德国或欧盟注册商标、外观设计。在中国的注册在德国不产生效力。
- 提交保护函(Schutzschrift):预计会被申请临时禁令的,可以由德国律师提前向中央保护函登记处提交抗辩理由,法院在决定是否发禁令前会看到。保护函提交后 6 个月删除,要按展会时间安排。
- 带上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在先设计和公开时间的证据,以及能随时联系的德国律师。
德国商标注册的途径、官费和时间,见德国商标注册指南;覆盖欧盟全境的商标,见欧盟商标注册指南;外观设计走海牙体系还是逐国申请,见海牙与逐国申请怎么选。
常见问题
对方说不签就马上申请禁令,是吓唬人吗?不一定。德国的临时禁令程序确实很快,是否值得签、怎么改,要请德国律师结合双方权利判断。
签了停止侵权声明,以后还能在德国卖吗?声明覆盖的产品和行为通常长期受约束,再犯要付违约金。所以声明的范围要写准。
对方的权利明显无效怎么办?可以由律师回复说明理由,并考虑向主管机关申请宣告对方权利无效;在此之前,禁令风险仍要按上面的步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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