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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与答辩: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怎么用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会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这三个月对在先权利人是提出异议的窗口,对申请人是可能被异议的风险期。两方的动作都有讲究。

谁可以提异议

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异议,例如与在先商标近似、损害在先字号权或著作权、恶意抢注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商标。任何人都可以基于绝对理由提出异议,例如商标缺乏显著性或带有不良影响。

异议人要准备什么

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证据材料、主体资格证明。证据要围绕两点组织:在先权利的存在和知名度;被异议商标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公告期截止前必须提交申请书,证据可以在提交后三个月内补充。

被异议人怎么答辩

商标局会把异议材料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 30 日内答辩,可以在答辩后三个月内补充证据。不答辩不影响商标局审查,但等于放弃陈述机会。答辩要正面回应每一项异议理由,并提交商标设计来源、使用情况和主观善意的证据。

异议结果与后续

异议成立,商标不予注册,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决定 15 日内申请复审。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异议人不能再复审,只能在注册后申请无效宣告。目前异议审查周期约 12 个月。

申请人的预防措施

  1. 申请前做在先检索,避开明显近似的在先商标。
  2. 初审公告后设置监测,及时发现异议。
  3. 保留商标设计稿、首次使用证据和宣传资料,答辩时使用。
  4. 在公告期内不要大规模投放尚未核准的商标。

青岛鉴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鲁ICP备12031972号-7(鉴诚知识产权)成立于 2008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中华商标协会会员,代理商标异议、答辩、复审与无效宣告案件。专利申请通过关联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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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正式服务建议。具体事项请结合个案情况,并以最新法律、政策及主管机关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