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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Design新规进入全面实施,3D与动态GUI申请边界更清晰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近期在其 Design Reform 专区集中呈现新版欧盟外观设计制度的核心变化。原“共同体外观设计(RCD)”已统一改称“欧盟外观设计(EU Design)”,合并申请不再受洛迦诺同类要求限制,但单件申请最多可包含50项设计;在表示形式上,动态3D文件可采用 OBJ、STL 等格式,动画表示则可使用视频文件,动态图形用户界面(GUI)也被纳入更清晰的保护框架。新制度还把3D打印相关文件的制作、下载、复制或传播纳入权利边界,并通过永久性维修条款进一步明确复杂产品零部件用于恢复原有外观时的例外。

对申请人而言,这轮改革并不只是名称更新。外观设计申请的组合方式更灵活,但数字化表示也要求申请人在提交前更准确地界定“究竟要保护什么”,尤其是3D模型、动态界面以及带有过渡效果的GUI;一旦表示范围含混,后续保护边界也会随之变得不确定。涉及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界面或3D打印文件流通的企业,还应把注册策略与维修市场、数字文件分发和跨境销售安排放在一起审视,而不能继续沿用只围绕静态产品外观准备材料的旧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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