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起,USPTO将严审超过一年的“非故意延迟”请求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已在《联邦公报》发布最终规则,并将于2026年8月13日生效,适用于生效日后新提交的请愿。对于在专利申请放弃、专利因未缴维持费而失效、优先权或利益要求逾期,以及海牙体系国际外观设计申请相关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才提出的恢复或补救请求,申请人必须补充说明延迟发生的具体情况,并证明整个延迟期间均属“非故意”。此前触发补充说明的门槛为两年。
新规并未取消恢复渠道,也没有提高现有费率,但把较高档请愿费和更严格说明要求的适用门槛提前到一年。实务上,一年将成为更清晰的风险分界线:权利人应尽快排查已放弃申请、逾期维持费和遗漏的优先权链条,并保留案卷监控记录、内部沟通、人员变动及发现问题后的处置时间线。等到提交请愿时再倒推原因,往往最难形成连贯、可信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