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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新版著作权法8月12日生效,AI训练与平台责任同步改写

沙特阿拉伯新版《著作权法》将于2026年8月12日生效,并取代2003年制定的旧法。该法已通过第M/169号皇家法令批准,并于2026年2月13日在官方公报刊登。最受数字产业关注的是第26条新增的人工智能例外:在作品已经合法出版、使用者合法取得原件,且复制限于开发人工智能产品和算法所需范围的前提下,可以未经许可、无需支付补偿进行复制。不过,这并不是对网络抓取或大规模训练的概括性免责,相关使用仍须满足不得影响作品正常利用、不得不合理损害权利人合法利益等限制。

新法同时为互联网内容提供者设置附条件的“避风港”,要求其处理、传输、存储和展示数据主要属于自动技术过程,不知道侵权事实,并在获知后于合理时间内移除内容,同时建立权利人通知机制。第18条还将与雇主业务相关的职务作品权利原则上归于雇主;第2条则把境外首发后30日内在沙特出版的作品纳入适用范围。对AI开发商、内容平台和跨国企业而言,改革降低了部分权属与平台责任的不确定性,但合规重点会转向训练数据来源、授权链记录、通知删除流程和劳动合同中的例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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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正式服务建议。具体事项请结合个案情况,并以最新法律、政策及主管机关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