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AB 收紧 IPR 现有技术举证,AI 检索时代的证据链开始被追问
围绕 PTAB 的近期变化,市场最容易误读的一点,是把它看成一份专门针对 AI 生成现有技术的单独新规。更准确的说法是:USPTO 正在通过几项已经落地的制度动作,把 IPR 中“现有技术到底来自哪里、能否算作可采信的专利或印刷出版物、请求人如何说明检索路径”这些问题往前推。2025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 Rule 104(b)(4) 备忘录,明确要求请求人不能再用申请人自认现有技术、专家证言、common sense 等不属于“专利或印刷出版物”的材料去补齐缺失的权利要求要素;同年 11 月 17 日推出的自愿 Search Disclosure Declaration 机制,则鼓励请求人说明检索所用数据库、检索路径、过滤条件与大体查询逻辑。
这还不是一份“AI 专项强制披露细则”,但方向已经很清楚。对越来越依赖 AI 辅助检索、语义搜索和大模型归纳的请求人来说,难点不再只是能不能找到更多文献,而是能不能把检索线索和最终证据分开,把机器生成的推演与真正公开可得的印刷出版物分开,并且在程序上经得起 PTAB 追问。AI 把找文献这件事变快了,PTAB 则在把“你到底找到了什么”这件事问得更细。
这不是一份 AI 专项新规,但 IPR 的证据门槛确实在上移
如果把过去两年的官方动作放在一起看,脉络并不难理解。2024 年,USPTO 已就 AI 对 prior art 与 PHOSITA 判断的影响公开征求意见,并举行听证会,问题直接指向两个核心:非人类生成的披露是否可以成为 prior art,以及 AI 大量生成技术性文本后,会不会反过来抬高现有技术检索和专利可专利性判断的门槛。到了 2025 年,PTAB 这一侧先落地的是程序和证据边界的收紧,而不是一刀切地给出“AI 文献一律如何处理”的答案。
这说明 Office 的现实思路很可能不是先给一个抽象定义,再慢慢修程序;而是先把 IPR 里最容易失真的环节管起来。请求人必须用真正属于专利或印刷出版物的材料去完成显而易见性和新颖性主张,不能把本应由公开文献承担的揭示功能,转移给专家、常识或后写出来的技术叙事。放到 AI 检索语境里,这个变化格外重要,因为很多所谓“AI 找到的现有技术”,本质上只是模型帮助形成的检索线索、摘要、组合解释甚至推演路径,它本身并不是证据。
AI 检索最危险的,不是找到太多,而是把推演当成文献
现在不少团队已经在用大模型做现有技术预筛、NPL 聚类、组合路径提示,甚至让模型先写出一版“某两篇文献如何拼接”的显而易见性叙事。这些工具确实有用,但真正的风险恰恰藏在最省时间的地方:模型给出的那段话,看上去像一篇成熟的技术材料,实际上却可能只是对若干公开信息的二次拼接,里面夹杂了并不存在于任何单一公开来源中的桥接语句、参数假设和技术归纳。
一旦这类内容被当成 NPL 叙事直接送进 IPR,问题会立刻冒出来。首先,它未必满足“印刷出版物”要求,因为公开可得性、固定性、发布时间和可验证性都可能说不清。其次,它会把原本应当由现有技术文献自己完成的揭示,悄悄挪给了模型生成的解释层。再进一步,专利权人也会抓住这一点反打:你提交的到底是现有技术,还是把 AI 当成匿名专家在补洞。实务上最稳妥的做法不是拒绝用 AI,而是把 AI 只当检索助手,把最终入卷证据严格限定在可核验的公开来源上。
对请求人和代理律师来说,真正要补的是来源管理与留痕能力
过去做 IPR,很多团队更看重的是最终能不能把最强组合讲圆。现在这个思路不够了。请求人若使用 AI 辅助检索,至少要把几类东西分开管理:模型给出的搜索方向、人工复核后真正锁定的专利或 NPL、能够证明公开时间与公开可得性的元数据,以及最终写进 petition 的证据链。别把中间层材料和终局证据混在一个文件夹里,更不要让模型生成的摘要直接替代原始文献摘录。
这会直接改写外部律师、检索供应商和专家之间的分工。律师以后不只是“拿到文献再写故事”,而要更早介入检索流程设计,判断哪些 AI 输出可以作为内部线索保留,哪些内容一旦写进 petition 就会引来 public accessibility、真实性或 hearsay 式攻击。专家证人也会受到连带影响,因为在 Rule 104(b)(4) 收紧后,专家更难替代原始文献去补足缺失要素。说得更直白一点,今后真正危险的,不是用了 AI,而是把 AI 生成的推演伪装成了现有技术本身。
下一步会被追问的,可能不是“是否用了 AI”,而是“你如何证明这条检索路径可靠”
2025 年 11 月的 Search Disclosure Declaration 机制虽然是自愿的,而且官方 FAQ 也明确说技术细节不是强制项,但它释放的信号已经很明确:USPTO 希望更系统地理解外部请求人是怎样找到那些原审未检出的文献的,并把这些搜索路径反向用于审查训练和未来 AI 检索工具改进。对请求人来说,这不只是一个“加分项”,而是在提示未来的争议焦点会慢慢前移到 search methodology。
因此,AI 时代的 IPR 策略,重点不应停留在“我们用了什么模型”,而应落在三件更具体的事上:第一,线索与证据严格分层;第二,所有入卷文献都能说明公开来源、公开时间和获取路径;第三,显而易见性论证尽量建立在原始文献可见的技术内容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模型替你补出来的连接句上。PTAB 目前还没有公开发布一套专门要求披露 prompt 和模型版本的强制指南,但程序已经开始朝一个方向收紧:谁想在 AI 检索时代继续把 prior art 用稳,就得先把证据链讲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