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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续展、许可、转让

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许可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什么是商标变更?

根据现行《商标法》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及时更新商标信息 维护商标效力稳定 1,避免商标权属争议 如商标名称地址与实际不符,一旦发生纠纷,无法证明该注册商标是否属于自己 2,防止遗漏重要通知 商标局及时了解权利人变更名字或地址,防止因商标局不了解导致注册驳回或者因无法收到邮寄的商标撤销、无效通知 3,稳定商标效力 商标法规定如权利人自行改变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需由当地工商局责令改正,限期不改,由商标局撤销注册 4,保留有效使用证据 商标使用证据的保存对于注册商标有着重要意义,如商标信息与实际不符,则会出现使用证据不被认可、无法使用的情形

办理申请商标变更的具体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关于商标续展申请办理的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哪些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注册商标转让一般有哪些形式?

1、合同转让 2、继受转让 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注册商标转让一般有哪些形式?

1、合同转让 2、继受转让 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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