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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复审

商标复审是指: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就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

商标驳回的主要事由

  • 商标为行业内通用词
  • 商标缺乏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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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先注册的商标/申请构成近似
  • 商标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条款

什么情况下建议做驳回复审

  • 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很牵强,做驳回复审成功几率较高
  • 申请人长期、大量使用申请商标,申请商标有较高的知名度
  • 申请商标对申请人有重要意义,修改商标会对申请人造成重大损失
  • 驳回引证商标属于抢注或者其他可以撤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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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复审的优势

  • 一次争取获取商标权的机会
  • 保留重要的申请日期
  • 避免前期投入的亏损
  • 保持商标待定状态为后续申请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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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复审时需要哪些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

商标复审的类型有哪些?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申请复审的时间?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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