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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的判断

综合我国商标法律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可以将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总结为以下内容: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

8、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9、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在判断商标侵权行为适用用上述法律条文时,需要特别注意对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的判断。商标侵权原则上要以存在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为基础;判断是否存在造成相关混淆、误认的可能性时,应该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知识产权顾问

逾十五年专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并具有十余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熟悉知识产权各项业务,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WIPO国际事务、企业合同事务、许可协议、网络犯罪、反假冒战略、侵权控制、电子商务法律合规具有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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