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 CNIPA再释商标法修订信号:恶意抢注、囤积清理与动态商标成实务焦点
随着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6 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在 4 月 23 日国新办发布会上再次介绍商标法修订最新进展:修订草案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7 日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此次修法继续围绕恶意抢注、商标囤积和使用管理展开,其中草案第 18 条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不予注册;与此同时,草案也将动态标志纳入可申请注册的商标客体,释放出商标制度继续向“真实使用”与新型标志适配并行推进的信号。
从实务角度看,当前最值得企业提前准备的,仍是“申请阶段审查从严”与“执法阶段处罚加码”的双重变化。草案第 53 条已把违反第 18 条等恶意申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警告并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范围;围绕误导公众使用注册商标的治理,草案也设置了责令改正、罚款直至撤销注册的梯度责任。对申请人而言,这意味着今后的商标布局不能只解释为什么要申请,还要更早准备如何真实使用;对批量囤积、过度防御注册以及带有“心机商标”色彩的使用方式,合规审查已经应当前置到申请与运营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