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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山东省商标所”或济南商标局通知补交争议期材料是真是假?

此前一段时间,很多客户询问关于“山东省商标所”通知交纳商标争议期费用的问题,我们针对这个情况发布了提醒,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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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客户又接到类似的电话,电话仍然是来自济南的所谓“山东省商标所”或“济南商标局”,通知的内容是要求提交3-5年争议期的补充材料。

特别提示: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在此期间,除非收到自己代理机构的通知,否则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目前,我国只有一个商标主管机关,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国家商标局),在地方没有分局或办事处。

国家商标局关于商标的通知,只会送达给有授权的代理机构,或是没有代理机构的申请人。

最后,建议大家无论收到任何通知要谨慎甄别,避免上当。

知识产权顾问

逾十五年专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并具有十余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熟悉知识产权各项业务,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WIPO国际事务、企业合同事务、许可协议、网络犯罪、反假冒战略、侵权控制、电子商务法律合规具有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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