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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老挝知识产权局关于授权委托书(POA)的新规定(0436号通知)

老挝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3月30日发出第0436号通知,就在老挝办理手续所使用的授权委托书(POA)事宜作出以下通知:

  • 如果授权委托书未指定与该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代理或其他诉讼的范围或期限,则在与申请相关的程序或其他程序完成后视为过期,但不超过自签署之日起的三年期间。
  • 法人或组织授予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有该法人或组织的代表人的签名。

第0436号通知自2023年5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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