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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膳食补充剂在商标注册时应该选择什么类别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简称FDA)公布了《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DSHEA),对膳食补充剂作出如下规定一种旨在补充膳食的产品(而非烟草),它可能含有一种或多种如下膳食成分,一种维生素、一种矿物质、一种草本(草药)或其他植物、一种氨基酸、一种用以增加每日总摄入量来补充膳食的食物成分,或以上成分的一种浓缩物、代谢物、成分、提取物或组合产品等。也包括在得到批准、发证、许可前已作为膳食补充剂或食品上市的、已批准的新药、维生素或生物制剂。

那么膳食补充剂在注册商标时应该如何选择类别呢?

 

类别

类别简介

推荐商品项目

5

人用膳食补充剂、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白朊膳食补充剂;亚麻籽膳食补充剂;亚麻籽油膳食补充剂;小麦胚芽膳食补充剂;酵母膳食补充剂;蜂王浆膳食补充剂;蜂胶膳食补充剂;花粉膳食补充剂;酶膳食补充剂;葡萄糖膳食补充剂;卵磷脂膳食补充剂;藻酸盐膳食补充剂;酪蛋白膳食补充剂;蛋白质膳食补充剂;大豆异黄酮膳食补充剂;动物用膳食补充剂等商品项目。

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注册类别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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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十五年专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并具有十余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熟悉知识产权各项业务,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WIPO国际事务、企业合同事务、许可协议、网络犯罪、反假冒战略、侵权控制、电子商务法律合规具有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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