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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傍名牌”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执法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傍名牌”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被侵权较为严重企业的保护力度和对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查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市场规则和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13日上午,省工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维凯出席会议并讲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从3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具体分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执法重点包括:一是各市局确定的重点保护品牌及产品和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围绕各市局确定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保护品牌及产品,集中查处一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案件;围绕各市局确定的医药购销、商品零售、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赞助费、仓储费、学术会议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二是上级部署的打击“傍名牌”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结合工商总局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部署,在帮助本地重点企业打击维权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电子电器、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傍名牌”案件和利用互联网“傍名牌”案件的查处力度。在突出本地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的同时,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等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其他重点违法行为。继续严厉查处侵犯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傍名牌”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等其他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对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具有系统性行业潜规则特点的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
  向维凯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开展打击“傍名牌”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执法行动作为当前监管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要建立健全专项执法行动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抓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确保专项执法行动顺利高效推进。二是强化系统上下联动,突出查办大要案件。要积极畅通案件来源渠道,主动出击,重在挖根溯源,打假捣窝,彻查大案要案。充分发挥系统体制和组织优势,建立健全大要案件联办协作机制,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系统上下形成一盘棋。三是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把握“傍名牌”、商业贿赂的本质特点,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调查处理,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四是争取多方支持,提升工作合力。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和重大案件情况,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破解执法难题,努力提升工作合力。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傍名牌”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被侵权较为严重企业的保护力度和对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查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市场规则和商业道德、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13日上午,省工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维凯出席会议并讲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从3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具体分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执法重点包括:一是各市局确定的重点保护品牌及产品和治理商业贿赂重点领域。围绕各市局确定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保护品牌及产品,集中查处一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案件;围绕各市局确定的医药购销、商品零售、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赞助费、仓储费、学术会议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二是上级部署的打击“傍名牌”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结合工商总局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部署,在帮助本地重点企业打击维权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电子电器、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傍名牌”案件和利用互联网“傍名牌”案件的查处力度。在突出本地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的同时,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等行业和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其他重点违法行为。继续严厉查处侵犯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傍名牌”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等其他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对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具有系统性行业潜规则特点的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
  向维凯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开展打击“傍名牌”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执法行动作为当前监管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要建立健全专项执法行动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抓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确保专项执法行动顺利高效推进。二是强化系统上下联动,突出查办大要案件。要积极畅通案件来源渠道,主动出击,重在挖根溯源,打假捣窝,彻查大案要案。充分发挥系统体制和组织优势,建立健全大要案件联办协作机制,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系统上下形成一盘棋。三是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把握“傍名牌”、商业贿赂的本质特点,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调查处理,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四是争取多方支持,提升工作合力。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和重大案件情况,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破解执法难题,努力提升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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