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top

新闻动态

销售假冒五粮液 洒店被诉商标侵权

本报讯 邹征优、记者罗素静、实习生谭婉春报道:昨日,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公司)与宏锋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宏锋酒店,化名)达成如下协议:宏锋酒店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五粮液酒,并赔偿五粮液公司经济损失3.7万元。

  工商查获假冒五粮液

  2011年11月15日,南昌市工商局抽检宏锋酒店销售的五粮液酒,发现宏锋酒店涉嫌销售假冒白酒五粮液和其他品牌名酒,遂当即扣押涉案商品, 其中有白酒五粮液10瓶。最终经五粮液公司确认属假冒五粮液商标、假冒五粮液酒。2011年12月5日,工商部门责令宏锋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涉案 假冒五粮液酒10瓶和其他品牌假冒酒,对宏锋酒店处以9.2万元罚款。

  侵犯商标权被诉赔偿

  宏锋酒店本以为此事就此平息,可不久又收到法院的传票。

  原来,2012年3月12日,五粮液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五粮液”注册商标是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并授权五粮液公司 独占使用。宏锋酒店销售假冒五粮液品牌白酒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赔偿损失。请求法院判令宏锋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赔偿五粮液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 26万元。

  经二审法院调解,五粮液公司与宏锋酒店达成协议:宏锋酒店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五粮液酒,并赔偿五粮液公司经济损失3.7万元。

商标顾问

逾十年专注商标法律事务专业顾问, 官方认定优秀代理人,对于商标注册授权、变更、续展、转让、许可、争议、异议答辩、驳回复审、撤销等领域具有专长。


联系方式

0532-82086088

0532-82086097

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协会组织

  • 国际商标协会
  •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
  • 中华商标协会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 to 17:30
周六
9:00 to 17:30
周日
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