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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的公告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受理范围由仅对商标代理机构扩展至商标代理机构、国内申请人、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业务范围由仅接受商标注册申请逐步扩大至商标续展、转让、注销、变更等商标业务申请。

  新版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采用在线缴费方式,首先开放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新旧版本将并行三个月,用户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界面显示新旧两个入口。未注册用户的商标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应先注册用户,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已注册用户的代理机构,可直接使用新版系统。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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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大力推行商标网上申请

3月10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国内申请人、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均可登录“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业务的办理。推行商标网上申请作为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它的落地生根标志着我国商标注册申请实现了“四个网上”,即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公告、网上交费可以在中国商标网全部实现,申请人将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近年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攀升,我国已实现商标累计申请量、累计注册量、有效注册量“三个超千万”,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大大增强,商标品牌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抓手”作用日益凸显,各行各业对申请商标注册的需求更加迫切。

  工商总局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提升商标注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拓展商标申请渠道,解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仅对商标代理机构开放、仅开通注册申请业务等问题,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坚持把握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精心谋划、精准落实,大力推进开放商标网上申请工作,制定了《商标网上申请暂行规定》《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等,并发布在中国商标网以供查询,更好保障申请人权益。  

  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加快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2017年底,实现电子商标注册证,电子送达,逐步实现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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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网上申请试用阶段注意事项

 

1、试用阶段商标网上申请仅对商标代理组织开放,商标申请人暂不能直接提交网上申请。

2、为了信息安全,网上申请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商标代理组织(需在商标局备案且无不良记录)向商标局申请、并使用“商标数字证书”后,才能够代理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网上申请。

3、试用阶段网上申请受理业务仅限商标注册申请,并且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提交《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第八条规定的7种情形网上申请。

4、试用阶段暂时限定每个商标代理组织每日申请量不多于10件。

5、试用阶段仍保留纸质申请。商标代理组织提交电子申请后,还需要向商标局递交相应的网上申请商标的纸质材料。

6、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受理其他具体业务类型和商标申请人直接提交网上申请的具体事宜,商标局将依据《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第十九条,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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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208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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