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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知识产权顾问

如何定义品牌的国籍?

不久前我简单介绍了一下国外品牌与国际商标注册的关系,其中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前文链接:****** ,将该文内容简单归纳如下:

 

1、国外注册商标不等于国外品牌;

2、品牌不是法律概念,而是内容综合的营销概念;

3、知名品牌与驰、著名商标不同;

4、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

5、将国外注册商标用作国外品牌宣传,易违法。

 

近日,有一客户咨询到与此相关的问题,在经过一番交谈后,客户将他的理解总结了一下,大体如下:

 

1、商标就是一个品牌并不代表公司是哪里的,注册地是哪里的;

2、假如我现在国内国外都没有注册公司,但我分别注册了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具体这个商标属于哪里是未知没有定义;

3、只有注册了公司与商标配合才能体现品牌是国内还是国外;

4、假如我公司注册在国内自然商标变国内品牌,假如我公司注册在国外我品牌自然变国际品牌,品牌国内外的定义与商标无关与注册地有关。

 

客户所讲的内容中仍然存在严重的误解,我想其中的一些误解是具有普遍性的,可能大部分客户就此类问题看法,即使是咨询过代理人或律师以后,仍然会存在这样或是其中部分对概念的混淆。就这个问题我再根据上述客户的误解进一步说明一下,希望能对大家在这方面有一些帮助。

 

商标并不等于品牌

 

这我在前文中有提到,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它关乎商标的许可使用与权益保护;而品牌是一个营销概念,是一个产品或服务传达给相关公众的综合内容。这两个概念一旦混淆,将很难正确理解后续内容。

 

注册商标的国籍依注册地来确定

 

注册商标之所以叫注册商标,是由于它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了登记注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在不同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相互间是独立的。那么这些独立的注册商标,他们的国籍自然也不同。

 

比如:海尔,在全国各主要国家注册有商标,在美国注册的就是美国注册商标,在欧盟注册的就是欧盟注册商标。但一定要注意,绝不能说是美国品牌或是欧盟品牌。

 

品牌的国籍不依其持有人的地址或国籍来确定

 

品牌是一个营销概念,或者说是一个文化概念,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不会有一个证明文件来证明说某个品牌是哪一个国家的品牌。这一点与注册商标不同,也由产品的产地不同。注册商标有相关官方政府机构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同样,产品的产地也可以由相关主管机关开具原产地证明。而品牌则不行。

 

品牌的内涵比较宽泛,简单来讲囊括了经营者向其消费户或客户传达的一切内容,如产品、产品包装给买受人的带来的感受、产品的宣传标语、产品的起源、产品发展历史、企业的文化、企业的形象、店铺或企业的装饰装潢等等。

 

从这个角度,定义一个品牌是哪个国家的品牌,需要综合看上述内容是与哪个国家或地区相关联。而不是看商标注册在哪里,或是持有人注册地或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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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报社《关于发布新核准注册商标信息的说明》是否必须交费?

近期很多客户发来中国工商报社的《关于发布新核准注册商标信息的说明》询问或质问,询问主要是关于中国工商报社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与国家商标局有什么关系、通知中要求交纳的3200元为什么为汇到北京中标传承广告有限公司,此外,客户的质问主要是关于为什么在签定商标注册代理协议时已经约定不会再产生额外费用,而现在又收到要求交费用通知,并且费用这么高,是当时注册时申请费加代理费的总和的两倍?

 

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

 

1、中国工商报由国家工商总局主管,但并不是行政机关,其通知与商标审查程序没有关系,更没有强制收费的权力。

 

    根据中国工商报官网的简介“ 《中国工商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1987年7月创刊,是面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广大工商企业的经济法制类报纸,是宣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诠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专业权威媒体。”可以看出,中国工商报是国家工商总局领导的一个媒体,作为媒体,其职责与功能主要是发布信息、舆论监督、刊载广告等等,并不具有行政审查的职责更没有行政收费的权力。

 

    在上述说明中提及的,中国工商报企业维权宣传策划中心,同样根据此官网的介绍“是报社面向市场的窗口,是报社实现连接经营者、消费者、执法者之间桥梁功能的主要载体。“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始终遵循报社“立足工商、面向市场”的办报宗旨,按照“依托报社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 的经营定位,凭借高水准的广告创意和营销策划、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秀企业品牌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客户与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 换句话说,此“中心”是报社市场化的一个部门,也就是拓展广告、收取广告费为报社创收的一个部门。

 

2、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注册须经公告,但工商总局商标局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曾发公告声明,全文如下:

 

   “近期我局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国家商标局西北管理中心国商所、商标局某地办事处等名义,以办理版权登记、电子商标、商标所有权证或缴纳商标公告费、备案费、初审费等名义,向商标申请人收取各种费用。

 

  目前,我局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外,未设立其他分支机构;除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开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企业与商标申请人注意防范各种欺诈行为,避免遭受损失。”

 

    公告发布网址:******sbj.saic.gov.cn/sbyw/201410/t20141029_149468.html

    大家可随时登陆查看确认。

 

     需要重要提示的是: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业务为一次性收费,即提交申请注册时交纳的申请费,此后,直到完成商标注册程序,不会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

 

3、中国工商报社《关于发布新核准注册商标信息的说明》的内容易使商标权利人产生误解,误将“广告费”认为是商标局收取的“公告费”。

   

     中国工商报作为国家机关主管的媒体,在发布的内容中有义务确明提示受众,避免产生歧义与误解。

     在中国工商报的通知中先是引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即经初步审定的商标须经公告,而后声明“面向社会发布经济执法及报道国内外最新商标信息的权威新闻媒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的《中国工商报》”,极易使用人误以为,只有在《中国工商报》上发布公告才会通过商标注册程序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实难以意识到此费用是“广告费”。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订约时存在重大误解的,遭受损失一方可以撤销该合同。

 

   从合同法角度来看,中国工商报社发出的《关于发布新核准注册商标信息的说明》其实是一个要约,一经付款,商标申请人与该报社之间就订立了广告服务合同,形式了契约关系。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此类合同属可撤销合同,受损失一方可要求撤销,并要求返还所支付的费用。

 


 后附:中国工商报社《关于发布新核准注册商标信息的说明》

 

******

 

 

商标注册申请人:XXXXX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                

类  别:10

商标名称:(图形)

注册号:1XXXXXXX

 

您申请的商标已通过实质审查进入初审公告期,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如申请人名义、地址及权属发生变化的按照法规应及时办理申请。

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其商标注册人将依法享有其商标注册专用权,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其注册人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及时准确地向全国工商执法人员及社会各界发布最新核准注册商标详细信息,积极配合各级 工商执法部门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并帮助新核准注册商标迅速提高和扩大社会知名度。因此,作为面向社会发布经济执法及报道国 内外最新商标信息的权威新闻媒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的《中国工商报》,特别开辟《新核准注册商标集中展示》专栏。为确保您的新注册商标信息能及时准确详细地通过此专栏集中展示发布出去,请认真填写第2页登记回执表并回传。

 

●《新核准注册商标集中展示》专栏介绍及刊登样稿可登录“中国工商报社

 

网站(www.cicn.com.cn)→企业维权宣传策划中心→维权在线”查看;

 

●《新核准注册商标集中展示》每件新注册商标统一版面发布费用为$3200元;

 

●特别提示:《商标注册证》将在初审公告期满后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颁发,与国家其它部委(局)无关,谨防诈骗,如个别商标进入异议程序还需待审不能入刊本次集中展示的我处可全额退还此次费用;

 

●本专栏由中国工商报企业维权宣传策划中心及直属广告公司具体承办;

 

●联系电话/传真:(010)88180305、88180307     联系人:高原、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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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全部148个缔约国及生效日期

双字母代码

国家名称

PCT在该国生效的日期1

AE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1999年3月10日

AG

安提瓜和巴布达

2000年3月17日

AL

阿尔巴尼亚

1995年10月4日

AM

亚美尼亚2

1991年12月25日

AO

安哥拉

2007年12月27日

AT

奥地利

1979年4月23日

AU

澳大利亚

1980年3月31日

AZ

阿塞拜疆

1995年12月25日

BA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1996年9月7日

BB

巴巴多斯

1985年3月12日

BE

比利时

1981年12月14日

BF

布基纳法索

1989年3月21日

BG

保加利亚

1984年5月21日

BH

巴林

2007年3月18日

BJ

贝宁

1987年2月26日

BN

文莱达鲁萨兰国

2012年7月24日

BR

巴西

1978年4月9日

BW

博茨瓦纳

2003年10月30日

BY

白俄罗斯

1991年12月25日

BZ

伯利兹

2000年6月17日

CA

加拿大

1990年1月2日

CF

中非共和国

1978年1月24日

CG

刚果

1978年1月24日

CH

瑞士

1978年1月24日

CI

科特迪瓦

1991年4月30日

CL

智利2

2009年6月2日

CM

喀麦隆

1978年1月24日

CN

中国

1994年1月1日

CO

哥伦比亚

2001年2月28日

CR

哥斯达黎加

1999年8月3日

CU

古巴

1996年7月16日

CY

塞浦路斯

1998年4月1日

CZ

捷克共和国

1993年1月1日

DE

德国

1978年1月24日

DK

丹麦

1978年12月1日

DM

多米尼克

1999年8月7日

DO

多米尼加

2007年5月28日

DZ

阿尔及利亚

2000年3月8日

EC

厄瓜多尔

2001年5月7日

EE

爱沙尼亚

1994年8月24日

EG

埃及

2003年9月6日

ES

西班牙

1989年11月16日

FI

芬兰

1980年10月1日

FR

法国

1978年2月25日

GA

加蓬

1978年1月24日

GB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978年1月24日

GD

格林纳达

1998年9月22日

GE

格鲁吉亚

1991年12月25日

GH

加纳

1997年2月26日

GM

冈比亚

1997年12月9日

GN

几内亚

1991年5月27日

GQ

赤道几内亚

2001年7月17日

GR

希腊

1990年10月9日

GT

危地马拉

2006年10月14日

GW

几内亚比绍

1997年12月12日

HN

洪都拉斯

2006年6月20日

HR

克罗地亚

1998年7月1日

HU

匈牙利

1980年6月27日

ID

印度尼西亚

1997年9月5日

IE

爱尔兰

1992年8月1日

IL

以色列

1996年6月1日

IN

印度

1998年12月7日

IR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2013年10月4日

IS

冰岛

1995年3月23日

IT

意大利

1985年3月28日

JP

日本

1978年10月1日

KE

肯尼亚

1994年6月8日

KG

吉尔吉斯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KM

科摩罗

2005年4月3日

KN

圣基茨和尼维斯

2005年10月27日

KP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1980年7月8日

KR

大韩民国

1984年8月10日

KZ

哈萨克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LA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2006年6月14日

LC

圣卢西亚

1996年8月30日

LI

列支敦士登

1980年3月19日

LK

斯里兰卡

1982年2月26日

LR

利比里亚

1994年8月27日

LS

莱索托

1995年10月21日

LT

立陶宛

1994年7月5日

LU

卢森堡

1978年4月30日

LV

拉脱维亚

1993年9月7日

LY

利比亚  

2005年9月15日

MA

摩洛哥

1999年10月8日

MC

摩纳哥

1979年6月22日

MD

摩尔多瓦共和国

1991年12月25日

ME

黑山

2006年6月3日

MG

马达加斯加

1978年1月24日

MK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1995年8月10日

ML

马里

1984年10月19日

MN

蒙古

1991年5月27日

MR

毛里塔尼亚

1983年4月13日

MT

马耳他

2007年3月1日

MW

马拉维

1978年1月24日

MX

墨西哥

1995年1月1日

MY

马来西亚

2006年8月16日

MZ

莫桑比克

2000年5月18日

NA

纳米比亚

2004年1月1日

NE

尼日尔

1993年3月21日

NG

尼日利亚

2005年5月8日

NI

尼加拉瓜

2003年3月6日

NL

荷兰

1979年7月10日

NO

挪威

1980年1月1日

NZ

新西兰

1992年12月1日

OM

阿曼

2001年10月26日

PA

巴拿马

2012年9月7日

PE

秘鲁

2009年6月6日

PG

巴布亚新几内亚

2003年6月14日

PH

菲律宾

2001年8月17日

PL

波兰

1990年12月25日

PT

葡萄牙

1992年11月24日

QA

卡塔尔

2011年8月3日

RO

罗马尼亚

1979年7月23日

RS

塞尔维亚

1997年2月1日

RU

俄罗斯联邦

1978年3月29日10

RW

卢旺达

2011年8月31日

SA

沙特阿拉伯

2013年8月3日

SC

塞舌尔

2002年11月7日

SD

苏丹

1984年4月16日

SE

瑞典

1978年5月17日

SG

新加坡

1995年2月23日

SI

斯洛文尼亚

1994年3月1日

SK

斯洛伐克

1993年1月1日

SL

塞拉利昂

1997年6月17日

SM

圣马力诺

2004年12月14日

SN

塞内加尔

1978年1月24日

ST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2008年7月3日

SV

萨尔瓦多

2006年8月17日

SY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2003年6月26日

SZ

斯威士兰

1994年9月20日

TD

乍得

1978年1月24日

TG

多哥

1978年1月24日

TH

泰国

2009年12月24日

TJ

塔吉克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TM

土库曼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TN

突尼斯

2001年12月10日

TR

土耳其

1996年1月1日

TT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994年3月10日

TZ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1999年9月14日

UA

乌克兰

1991年12月25日

UG

乌干达

1995年2月9日

US

美利坚合众国

1978年1月24日

UZ

乌兹别克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VC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2002年8月6日

VN

越南

1993年3月10日

ZA

南非

1999年3月16日

ZM

赞比亚

2001年11月15日

ZW

津巴布韦

199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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