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到国外某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地办理商标注册,是目前普遍采用的一种国际商标注册方式。
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事项和要求 ?
(1)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提供的每一类商品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申请须填写《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委托事项需逐项说明。所提供的在申请国(地区)及在本国的首次使用时间应力求准确。
(2)提交印制的商标图标图样25张(不超过8×8cm,不小于3×3cm)。在美国、加拿大、菲律宾、波多黎哥等国申请商标注册,每份申请还需附实用标签10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实用标签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装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标部分。
(3)申请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应采用国际通用术语具体列明并附准确英译文。
(4)申请商标事宜中需提交签署文件的,委托人应按要求签署,即由委托人本人或由委托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字,并加注签字人职务及姓名的汉语拼音。寄往日本的委托,要求用楷书繁体字签署,如用草书简化字,则须加注相应的楷字繁体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
逐一国家注册的优势是什么?
(1)申请灵活
(2)风险相对较小
(3) 维权方便
(4)权利相对稳定
(5)注册范围广泛
逐一国家注册的劣势是什么?
(1)费用相对较高
(2)有些国家比较费时
什么是逐一国家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以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应如何办理逐一国家注册?
(1)申请逐一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经销商亦或其他机构代理。在国内,企业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在国外,企业可委托有关的律师事务所、经销商或其他有关机构代理。
(2)我国企业如果在巴黎公约任意一个成员国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的半年内,又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上就同一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只要这些国家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并且协议中规定有优先权条款的,也可以在申请时要求优先权。
(3)申请逐一国家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注册所需的证件,并交纳所需的费用。
(4)商标逐一国家注册的费用包括注册国家所规定的申请费、注册费,费用标准与商标国际注册规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各国收费和代理人收取的代理费视国家和代理人的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