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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照明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广东省是照明大省,照明企业年产值过千亿元,占据国内7成以上的市场份额,不仅承继了行业积累下来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也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传统的市场竞争模式和发展理念。随着照明行业规模不断扩张和竞争加剧,在当前科技竞争强烈、市场需求旺盛的大背景下,固守传统理念、“吃老本”的弊端已经逐渐显现,我国由“灯饰大国”变为“灯饰强国”之任务仍然艰巨,转型升级变得愈发迫切。



  广东省内涉及灯具照明行业专利纠纷的主要管辖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方面加大对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现有技术抗辩、专利无效等制度的作用,依法公正审理,注重、保护和推动创新的价值导向,助推灯具行业健康发展。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共受理灯具照明相关案件2796起,审结案件2151起,结案率76.93%,受理案件年均增长率为26.03%,审结案件数年均增长率为32.28%。

  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审结的案件中,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并判赔的案件共887起,适用法定赔偿计算方式的案件数量为878起,占比98.99%,究其主要原因在于批量案件占比较高,绝大多数案件的原告怠于对损害赔偿额进行举证,法院只能以法定赔偿计算方式来确定损害赔偿额,其中,发明专利案平均判赔额为15.2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案平均判赔额为8.32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案平均判赔额为3.94万元,其中支持率最高的是2020年的51.85%,最低的是2015年的34.47%,六年间平均支持率约为43.66%,高于25.45%的全国平均支持率。

涉及到的案件中大部分已外观设计为主,而外观设计专利具有易申请、易授权、易模仿等特性,这造成无论是利用外观设计专利批量维权还是对现有外观设计专利的批量复制,都能成为企业快速盈利的“捷径”,成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最为集中、低水平重复竞争问题最为突出的领域。
现有数据表明,对外观设计专利的运用和保护呈现出两级分化的态势:一是部分企业囤积了大批低质量专利,以批量方式提起诉讼,利用大量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对知识产权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不了解以及对知识产权诉讼的畏惧心理,通过诉讼促进调解或者径行以“法定赔偿”作为工具,减少自身举证负担。这些行为提高了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二是部分企业消极应对权利人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不愿咨询委托专业律师,自身缺乏应诉能力,往往采取庭外和解“赔钱了事”或者“金蝉脱壳”注销原企业,另行注册经营主体。对于该类企业来说,无论在制造销售环节还是在侵权诉讼环节,均把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消极因素进行规避,既不创造、运用知识产权以提升自身竞争力,也不积极回应司法保护程序,游离于知识产权保护链条之外。
 
  近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探索提升审判质效,多次赴中山古镇灯饰行业协会、中山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等单位进行调研,还走访了当地代表性企业,完成了司法保护护航灯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出台了大量有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创新宣传媒介和宣传形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知识产权相关动向,培养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思维,不断激励和提升企业参与司法活动的积极性,引导企业知法守法用法,有效降低侵权发生率、提升专利质量和运用效能。

  二是多措并举助力司法能力提升。一方面,用多种渠道方式帮助相关企业快速维权,避免企业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同时对部分批量维权原告进行调撤结案,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注重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下称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加强沟通,就涉及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侵权案件,在全国法院系统中首次由法院申请无效宣告的优先审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该院还在去年7月与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在广东省首次开展无效宣告和司法审判的联合审理,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三是加强审查审判前后交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通过旁听庭审、案例交流、讲座培训等方式,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审查审判标准的执行一致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灯具照明行业作为轻工业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传统优势产业、重要的民生产业和具有较高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构建大湾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中国灯都走向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

商标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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