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山东省域内的注册商标。
什么是山东省著名商标?
山东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山东省域内的注册商标。
山东省著名商标的时效为几年?
山东省著名商标时效为三年,满三年后需重新申报认定。根据相关协定,著名商标在淮海经济协作区(鲁、苏、皖、豫四省20个市、县)内受特殊保护,他人企业名称与著名商标有冲突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即各级工商局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
申请山东省著名商标应具备什么条件?
(1)商标注册人为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
(2)申请认定的商标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且使用期限一般满三年;
(3)商标所有人重视广告宣传,商标在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认知度;
(4)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优良;
(5)商标所指定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等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6)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在市场上有较广的辐射面和较高的占有率;
(7)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注册商标被侵权假冒严重,须重点保护的,予以优先认定。
山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部门?
山东省工商局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著名商标的的推荐、保护和管理工作.
申请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政管理机关盖章);
(3)商标在国外的注册证件或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4)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或商标标识照片;
(5)近三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及进行广告宣传的宣传费单据复印件;
(6)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优良的有关证明材料;
(7)商标所指定的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等指标等
(8)商标所指定的商品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9)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
申请认定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市(地)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市(地)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初审。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不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管理机构收到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经确认具有著名商标资格的,予以认定,颁发《山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并发布公告。